“后悔药”“绝情丹”原是三无产品

20.05.2014  12:32

  针对近期部分商家在网络上销售名为“后悔药”、“绝情丹”、“忘情水”等多种产品,且标注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内容,提示消费者“吃几粒,可起到缓解压力、心情愉悦”等功能的行为,国家食药监局昨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此类产品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生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要盲目购买。

  国家食药监局提示中称,经过调查,此类产品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生产,大多标签标识不规范,或标示虚假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有些甚至为“三无”产品,有些宣称疾病治疗功能,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误导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关闭所有销售此类产品的网店,并要求其严格把关,今后一律禁止销售类似产品。如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