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不满被斥“没家教” 杀人报复获死缓

30.07.2014  09:49

  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雪梅)近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这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施某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7月的一天,19岁的施某华经过长沙火车站附近看到一男青年符某身上文有奇怪图案的文身,便过于靠近正在吃饭的符某,进而被对方斥“没有家教”。为此,施某华产生报复念头。7月4日下午,施某华携刀来到符某住处附近观察。5日0时30分许,在确认符某熟睡后,施某华朝符某连刺数刀后逃离。符某因失血性休克合并呼吸功能障碍死亡。事发6天后施某华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