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向侨乡福清放权港澳游再次签注

08.10.2014  14:26

  中新社福州10月8日电 (余婷)“今后,福清市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和市民申请港澳旅游再次签证将实现福清本地受理签发。”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人士8日介绍。

  据悉,经公安部批复,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验收,10月8日起,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将正式启动外国人签证受理签发、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审批签发工作。

  福清,是中国著名的侨乡,旅居海外的华侨和新移民高达80万余人次,侨民遍布世界121个国家和地区。

  “签证办理权限下放到县区一级,首先需要考察当地往来港澳的人数。”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肖警官表示。福清每年办理港澳游签证的申请量特别大,权限下放将大大便利福清市民港澳游出行。

  公开数据显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出入境政策不断放宽,每年福清市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均在18万人次左右。

  福建省公安厅方面表示,港澳旅游再次签证办理的权限下放到县区一级,始于2010年。继泉州市晋江、南安等实现签证本地办理后,福清成为今年选定的对象。外国人签证受理签发权限下放则于今年内开始启动,福清成为关注重点。

  据肖警官介绍,此前,福清市外国人办理签证和福清市民申请港澳旅游再次签证,需要上报到福建省公安厅,经审批后再寄回,审批流程冗长,相关手续繁杂。如今,两项签证工作均实现福清本地受理,惠民便民。

  福清也是中国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之一。近年,赴福清投资、学习、旅游、探亲的外国人大幅增加。2011年以来,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受理外国人签证申请达20万余人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