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生向同学借数十万后失联 20人牵涉其中

18.04.2016  11:07
但实际上,这些款项被用来炒股甚至填补其他人的分期还款,“等于拆东墙补西墙”,该知情者称,自己为罗某做还款业务,“一个大本子上,写清楚谁,申请了多少钱,什么日期还,还多少”,他说,本子上记满了需要罗某定期还款的人,以及账号和密码。

(原标题:福州大三学生向同学借数十万后失联 20人牵涉其中)


涉事学生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美术系大三学生

  几个月来,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服装设计系的大二学生韩烨(化名)被分期公司的催款电话和短信轮番轰炸,“我几乎快处于绝望的边缘”。2015年,同校大三学长罗某,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请求帮助,韩烨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他,并向8家分期公司申请总额达4万多元的贷款。韩烨称,到目前为止,罗某只还了第一期的账单,其余已全部逾期,但人已联系不到。

  在东南快报记者调查中,该校面临此类困境的学生远不止韩烨一个,仅4月15日当天下午,就有五名该校学生向记者反映,自己也被分期贷款套牢,账款额度总计超过十万元,且都与罗某相关。另据知情人士透露,真实的数额可能更高,牵涉的人员或涉及外校甚至外地,所列名单达20人。

  昨日,记者多方致电罗某及其家人但均未获回应。对此,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表示,将展开调查,并于今日回应。

  允诺的账款未还被催款电话短信“轰炸”

  韩烨告诉记者,2015年11月份,自己打算更换手机,从朋友处知道罗某在做手机业务。当时罗某急于用钱,所以,罗某主动联系上她,并称自己与他人合作、炒股亏了五十多万元,希望从韩烨处借五万元做生意用以还债务。

  韩烨称,由于罗某多次催促,加上他曾向韩烨透露,如果贷款额度较高的话,之后买手机的钱可以不用付。在得到罗某会及时还款的保证后,韩烨最终答应提供个人信息为罗某办理分期贷款。

  韩烨口中的分期贷款,实际上是通过分期贷款平台(如趣分期,分期乐,名校贷,拍来贷等)注册,进行贷款额度申请,经过校园代理“面签”核实,审核通过后,便由贷款公司予以放款,额度从3000到2万不等,学生根据分期公司规定的利息加本金,每月定期偿还,这些申请大部分仅限于在校大中专学生。

  随后不久,韩烨便陆续为罗某共申请了八家分期公司的贷款并予以放款。

  款项不久就划拨下来,但允诺的还款此后却未全部兑现。韩烨说,贷款公司实际到账有四万多,每家金额及利息都不一样,分期时间长短各异。每次款项一下来,韩烨称自己会第一时间转入罗某账户,“七家里面他只还了一期,还有一家一期都没还”,反复催了多次,罗某以“没钱,过几天,或者你先垫着”为由拖着,但每月的催款电话和短信接连不断。

  “我后面都不敢接电话了,利息每天都在涨,我真的还不起,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解释,钱真的不在我这”。

  韩烨告诉记者,因为罗某长期不还款,导致自己被反复催债,拖欠账款的信息也被群发给同学和朋友,有的朋友甚至并未在其通讯录里,却也收到此短信,短信内容则直接挂上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对此,韩烨的室友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向记者出示了该短信。韩烨质疑这些信息是否为分期公司所发,其行为是否妥当。“我现在很怕遇上同系同学”。因反复沟通无果,韩烨担心未及时还款恐影响到信用问题,她打算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五位同学数十万元未还款知情人透露20人牵涉其中

  同样被催款电话困扰的还有该校美术系的贺轩(化名),他告诉记者,自己与罗某是同班同学,因罗某曾表示要开手机店,但缺点资金,碍于朋友关系,加上罗某会及时还款的允诺,贺轩也为他办了贷款,总共申请了十几家分期公司,累计金额达到8万。他说,到目前为止,罗某已经还了6万多,但仍有八家没有还完,逾期还款少的有两个月,多的有四个月,“利息估计都有四五千了,每天都有十来条催款短信”。

  4月15日下午,先后有五位同学向记者反映了类似遭遇,尚未还款的金额粗略统计达到12万左右,涉及服装设计系,美术系,音乐系不同年级学生,而这些都指向了罗某一人。

  据一位与罗某曾经一起合作、但因矛盾已分开的知情者告诉记者,该事件涉及人数及金额远不止如此。该知情者透露,罗某借开手机店、房产中介等为由说服很多学生,通过手机分期变现,或者现金贷款为其提供资金,并允诺及时还款。但实际上,这些款项被用来炒股甚至填补其他人的分期还款,“等于拆东墙补西墙”,该知情者称,自己为罗某做还款业务,“一个大本子上,写清楚谁,申请了多少钱,什么日期还,还多少”,他说,本子上记满了需要罗某定期还款的人,以及账号和密码。

  在记者的要求下,其列出了多达20人的名单,其中就有韩烨和贺轩,这些名单涉及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多个院系,除上述美术系,音乐系,服装设计系外,还有舞蹈系学生。另外,知情者还向记者提供了另外四名外校及外地学生,其中包括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等。

  律师说法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表示,从上述事件判断,若罗某主观上存在故意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行为存在,并骗取他人较大数额财产,则可能涉嫌诈骗罪,受害学生可以向公安警方报案,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另一方面,对于学生存在的逾期还款的现象,分期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有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但若发现这中间存在犯罪等行为,则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需先暂停民事诉讼,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同时,分期公司或者平台是否有向不特定多数人发放贷款的资格,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也值得注意。

  若机构自身存在合法性问题,则其向社会发放的贷款所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就值得怀疑。对于学生怀疑自身信息可能被平台或者分期公司泄露的情况,丁教授表示,若平台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别人不愿意为公众及他人所知的信息,对外进行散播、泄露的话,已构成侵犯学生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