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业升:东莞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09.05.2016  11:57
吕业升:东莞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 新浪广东
来源: n.sinaimg.cn
■5月6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召开(首席记者 郑琳东 摄)

   东莞时间网讯   5月6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要点以及《东莞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业升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围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开创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市领导徐建华、李小梅、姚康、甄瑞潮、邓志广、杨东来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梁维东主持。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

  吕业升对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给予肯定。去年以来,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性规章已经实施,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中我市获得优秀成绩,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情况顺利通过省的评估验收,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我市总分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

  当前,我市处于在新起点上谋划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吕业升指出,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对加强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将法治贯穿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各方面。

  吕业升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我市强化“两个支撑”、推动“三个走在前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探索跨部门执法

  吕业升指出,要围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节奏,不断开创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要着重提高立法质量。围绕转型升级和深化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有重点、有步骤地制定和完善法规、规章。

  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杜绝随意裁量、违法裁量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

  要全面维护司法公正。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和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切实提高办案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争取年底镇(村)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吕业升强调,要继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加快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上,吕业升指出,要大力推进“智网工程”试点工作,逐步构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精细化服务、法治化保障”的“四化”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吕业升强调,要按照省委“确保珠三角地区50%以上达到全省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标准”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试点工程,不断取得基层法治创建新成效;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高质量做好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起草

  吕业升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推动法治贯穿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将谋划实施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高质量做好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的起草工作。

  同时,要强化督查考核。选择部分市直单位和镇街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问责,以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相关新闻

   东莞在全省率先  推出普法责任清单

   将引入第三方对部门普法进行评估

  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推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实施的责任主体,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或者经授权部门和司法机关确定为“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意见》规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负责重点宣传等面向特定社会群体的权益保障和权利促进的法律法规,参照建立本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同时,《意见》划定了普法的重点领域。除了明确将宪法和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传外,还具体列明了51个行政执法部门应该着重宣传的法律法规,囊括了151部法律、222部行政法规和113部地方性法规。

  《意见》要求,执法和司法部门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案例、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经验,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来开展普法教育。此外,提出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部门的落实普法责任情况进行客观评估。

  据介绍,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东莞在全市完成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该《意见》。其间,参考湖南省、天津市东丽区等地的经验和做法,征求了涉及的56个单位的意见。东莞也是全省21个地市中率先针对所有国家机关出台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