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

23.10.2014  17:55

10月17日,番禺区司法局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签约启动会,该局科室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有关律师所主任,律师代表,村(社区)代表参会。市局谭祥平副局长、律管处沈敏处长,该局黄启荣局长、文珍兵副局长出席会议,石基镇司法所、石基村、纬国律师所和顾问律师进行示范签约。

会上,黄启荣局长对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了部署。他强调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签约工作,并要求广大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合同约定,扮演好四种角色:一要成为诊断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好郎中”。二要成为给力村(社区)依法治理的“好军师”。三要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好娘舅”。四要成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随后,市局谭祥平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番禺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进展,认为走在全市前列:一是主动作为,行动迅速。区司法局不等不靠,切实掌握了开展工作的主动权。二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区委书记和区长专门作批示、研究,并很快决定给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年2万元的补贴。三是准备充分,推进有序。出台区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完善了法律顾问合同。接着谭副局长强调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这项工作无论是对国家、对人民、对司法行政工作,还是对律师本身,都是一件大好事,不但有利于资源整合和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也有利于律师接地气和开拓业务。二要全力担当法律顾问责任。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提供者,广大村(社区)法律顾问要以良好契约意识和高度责任心,扎扎实实履行好职责,真正在社会改革和治理过程中有所作为。三要着力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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