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吸完楼上消遣 港毒贩租宾馆设毒窟吸引夜场客

18.08.2014  14:13

尹富坤表示,毒贩会改装机顶盒藏毒。来源:香港《文汇报

  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油尖区娱乐场所林立,青少年暑假时遭下“”手机会大增。油尖警区今年首半年录得的青少年毒品个案,仍以藏有“K仔”为主,宗数虽较去年同期减少,但警方油尖警区发现,毒贩逃避警方追缉的手法层出不穷,包括不惜将毒品藏于机顶盒、虫草包装盒及后楼梯等公众地方,以拉远自己与毒品的关系,企图“甩身”;又有毒贩在娱乐场所楼下租住宾馆,提供一条龙服务,“客人楼下吸完继续上楼上消遣”。警方承认毒贩不停钻空子,增加执法难度,现主要透过网上巡逻搜集情报,以及派人“放蛇”打击。

  香港油尖警区行动主任余铠均接受访问时表示,今年首两季涉及青少年的毒品案件录得13宗,其中两宗涉及贩毒,较去年同期的24宗青少年毒品个案,减少11宗。有关案件搜到的毒品以俗称“K仔”的氯胺酮为主,相信“K仔”较其他毒品便宜,且易于携带,不易上瘾,吸食后出现的征状相较不明显。

  青少年贩毒个案虽没有上升趋势,不过,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二队主管尹富坤表示,毒贩为避警方耳目,手法层出不穷,增加警方打击难度。尹富坤称,有毒贩过去利用日常器皿例如食物盒,用以携带毒品,“以为(警方)不会揭开看”,当藏毒手法被识穿后,毒贩便挖空心思逃避警方搜查,包括将毒品藏于俗称“鬼场”的窗帘暗格里,亦有把毒品藏在机顶盒、插头、叉电器、厕格内告示牌后,虫草及龟苓膏的包装盒里,毒品的种类包括海洛英、“K仔”、可卡因。

  余铠均说,贩毒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警方估计,毒贩将毒品藏于公众地方,是为了拉远自己与毒品的关系,“被(警方)搜到时不会上身”。

  油尖警区副指挥官萧杰雄指出,针对这类情况,警方会透过环境证供及“印指模”方式搜证,必要时会寻求律政司意见。他又说,现时主要透过网上巡逻搜集情报,并派人“放蛇”及缉毒犬辅助,找出藏毒地方。

  余铠均说,由于警方执法行动增加,楼上吧毒品问题近期有减缓,新趋势是转去宾馆或劏房藏毒及吸毒,“宾馆有时租、日租及月租,透过不停搬窦方式掩人耳目,流动性高,增加执法难度”。

  尹富坤说,夜总会楼下有宾馆,“当有人需要毒品时,就自己去宾馆,吸完后就上去夜总会继续消遣。”他说,5月份录得两宗吸毒个案,涉及一名青年及一名成年女子,但未能拘捕幕后主脑。(记者林丹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