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在医院跳楼自杀 医院尽到管理义务被判不担责

30.04.2015  17:06

  广东新闻网广州4月29日电  (索有为  蒋春香)清新某男子因吸毒产生悲观厌世情绪,在医院治疗时跳楼自杀,其家人认为责任在医院管理不严,向法院起诉要求索赔。清远中院29日发布消息称,法院终审依法驳回了其家人的上诉请求,医院尽到管理义务被判不担责。
  2014年5月16日17时30分,在清远市清新区某镇卫生院大楼,一男子坐在七楼的楼梯间窗台,喃喃自语道:“有人要陷害我坐牢,身边的人都孤立我……我走咯!”说完,该男子就从窗台跳下楼,结果当场死亡。
  跳楼者名叫阿锋,刚过而立之年,已娶妻生子。当天下午16时,阿锋因头天吸食冰毒出现失眠、头晕症状,妻子阿珍遂带他到当地的镇卫生院急诊科就医。接诊医生诊断阿锋为冰毒中毒症状,并施以输液解毒治疗,同时在其病历本上载明建议其到上级医院治疗,并嘱咐家属照看好患者,防止其出现自杀、自伤、意外坠楼等事故发生。
  随后,阿珍陪同阿锋到卫生院一楼进行输液治疗。17时10分左右,阿锋突然自行拨掉针头并向医院楼上跑去,阿珍大呼救命并紧跟着跑上楼,医护人员也随即跟上。当大家追上阿锋时,他已跑至医院七楼的楼梯间并爬上约1.7米高的窗台,该窗台未装置防护栏。阿珍及医护人员在旁边极力劝说阿锋下来,但无效。不久,阿锋的朋友也赶来劝解,仍然无效。这样僵持了约二十分钟,阿锋留下几句厌世之词后向地面跳下去,卫生院医护人员随即对其进行抢救,但阿锋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阿锋符合高坠致全身多发性损伤而死亡。
  阿锋死后,其家属以医院窗台未装防护栏、医生和护士在阿锋坐在窗台后长达近三十分钟内也未在医院二楼平台采取防止跳楼的救护措施,也没有通知专业的拯救人员到场采取拯救措施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10.8万元。医院则认为其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阿锋因吸毒致悲观厌世等原因而跳楼自杀死亡,其死亡与诊疗活动无关,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医院接诊时,已嘱咐阿锋家属做好陪护工作;阿锋爬上窗台后,医院已及时报警;阿锋坠楼后,医院已采取一定的抢救措施,尽到了相应的管理义务。阿锋在输液过程中,突然自行拨掉针头从一楼跑上七楼并爬上的窗台发生坠楼,系突发事件,并非因医院的设施设备或者服务存在安全隐患所致,且目前国家尚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医院需装置防护栏,该窗台的高度亦不存在过矮、易坠楼的隐患,而自行装置防护栏也会严重威胁消防安全。阿锋主动实施跳楼,从爬上窗台到坠楼的间隔时间不长,不应苛求医院能够马上做足所有保护措施。法院遂依法驳回阿锋家属的诉讼请求,阿锋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