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能见官”贵在知行合一
“告官能见官”贵在知行合一
来源:南方日报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禅城区长孔海文代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佛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鲁毅和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坐在旁听席上,现场观摩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鲁毅市长在庭审结束后表示,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同时将对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切实加强监管和考核,而作为佛山市政府法人代表,如果有需要,自己也将出庭应诉。
民告官,官要出庭应诉,这样的探索在佛山早已开始。得益于今年5月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今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会更加常见。不过,出于“时间安排上不便”、“缺乏法律专业素养”、“害怕有损形象”等考量,目前正职干部出庭应诉还是“知易行难”。正因为如此,此次行政诉讼案件“一把手”的出庭应诉可谓开了个好头,并给我们以启示与期待。
首先,这例“民告官”案子无论谁胜谁败,都体现出佛山社会文明程度的又一次提高,公民维权意识的又一次提升;同时,也给各政府部门提了一个醒,那就是以后要牢固树立“治以法尊”的意识,更加自觉地依法行政,行政过程中把工作想细做细,出现问题了,早一点和老百姓沟通交流,才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其次,期待从这例“民告官”案的公正判决中,看到司法公正、秉公执法的又一次前进。通常说到“民告官”,人们最常用的一个比喻就是鸡蛋碰石头。不过,通过诉讼来厘清一种“工伤认定”的情形,法律的公正、程序的规范格外令人期待。它将不仅让“民告官”的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而且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转化。最后,“一把手”必须明确,出庭应诉不是“做给别人看”,而是通过法律途径推动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告官能见官”,难在“实起来”。唯有实起来,才能真正体现对原告、对法律的尊重;唯有实起来,才能做到法庭上人到心到,工作中知行合一。
(作者:陆湘敏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