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出轨 司机告密唆使老板娘雇人逼拍情妇裸照

08.08.2014  10:23

华声在线讯 闯住所、拍裸照,她和人密谋一切,只为“拿”回丈夫送给情人的物品。不承想,丈夫为“小三”购买的物品没要回,自己却因为非法侵入住宅获拘役5个月。8月5日上午,三湘都市报记者从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听到这样一个妻子斗“小三”的故事。

两被告法庭上互相指责

8月4日,出现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的唐霞(化名)显得很颓废。唐霞的丈夫与人私下约会,并赠送财物。她试图通过自己的办法夺回,不料却因此站上被告席。

“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事情都是老蔡干的。”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唐霞激愤辩称。

她口中的老蔡是一名司机,专职为唐霞夫妻俩开车。和唐霞一样,他也站在被告席。面对女老板的“指控”,老蔡情绪更加激动,“我是为你出气,我什么好处都没得到,现在却落得这下场!”

8月4日这天,两人因抓“小三”而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司机谋酬金,透露老板出轨

事起2013年年底,手头有些紧的司机老蔡找到女老板唐霞,告诉她一个秘密:“老板在外面有人了!”

说完,老蔡还提出一个馊主意:他找人帮唐霞揪出“小三”小陈,将老板给她买的奢侈品追回来。此外,老蔡还保证帮唐霞拿到小陈的裸照,以此要挟“小三”和老板分手。作为回报,唐霞要给他一定的报酬。两人一拍即合。

很快,老蔡开始行动。考虑到自己不方便出面,老蔡叫上朋友商量实施。他们合计后,找到小陈的住处,在其家里给她拍下裸照,再用裸照找女老板拿赏金。

强闯“小三”家,逼拍裸照

今年1月18日,唐霞发信息给老蔡,暗示动手的时机到了,“我老公在长沙,近期不会去常德。”

得到消息后,1月19日,老蔡通知同伙携带头套、口罩、透明宽胶带等物品潜入小陈居住的小区,当晚8点,小陈回家开门,早已潜伏在暗处的老蔡同伙强行将其推入了房内,并采取捂口、用胶带捆绑等方式将她捆绑于床头,脱掉其衣裤。摁住她后,多名男子用手机对准小蔡,拍下五张裸照。待到他们准备从小陈的手机储存卡内拷取她和男老板的通话记录、短信时,恰好男老板的电话打了进来。担心事情败露,几名男子随后逃离了现场。

法院审理决定,被告人因非法侵入住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而唐霞亦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拘役五个月,缓期六个月执行。

支招

遭遇“小三”

这样收集证据

本报金牌律师团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双提醒,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共同财产遭一方无偿赠予或低价转让他人,另一方应学会通过法律合理维权。

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无偿或低价卖给他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赠予或买卖等行为一般无效,特别是将其赠予情人,应属无效。如果一开始赠予的房产等写的就是情人的名字,作为受害方,需要举证付款方是自己的丈夫(妻子),证据一般是银行转款记录、取款凭据、证人证言之类。

律师说法

望立法索赔“小三”

2009年,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成立了我省首个民间“反第三者联盟”组织。作为反第三者联盟首席法律顾问的李健表示,本案中,女当事人的行为虽已违法,但在道义上仍值得同情。

“我国的法律没有对通奸行为作出定罪的规定,我呼吁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民事法律——赋予受害人在不解除现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对配偶的婚外情人直接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情人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并赔偿定额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涉嫌第三者的被告方应当承担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如对其与对方配偶频繁通话、出入宾馆等行为给予一一的澄清,若不能澄清则推定侵害配偶权行为成立。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整个社会的环境,也才能避免这些非法私力自救行为再上演。”

名词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国内

女子被当众扒衣,疑似“小三”遭报复

网友微博爆料,8月5日晚,在郑州花园路丹尼斯店,一名女导购被扒光衣服和一男子搂在一起。同时还附带了一组照片,照片当中疑为“小三”的女子浑身赤裸,和一男子搂在一起,旁边还有几名中年妇女对他们进行厮打和拉扯,引众人拍照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