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毁容少女周岩谈170万赔偿金额:少得可怜

24.03.2016  10:24

    周岩,1995年9月9日生,安徽合肥人。2011年9月17日,因求爱不成,同学陶某某向当时年仅16岁的周岩泼打火机油纵火,导致周岩全身约30%的面积烧伤。

    对话背景

    2012年5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12年1个月有期徒刑。去年5月,“少女毁容案”民事诉讼一审宣判,周岩获判赔172万元。针对赔偿金额,陶某某方面认为金额过高提出上诉,而周岩及家人认为赔偿金过低也提出上诉。去年11月,该案民事部分二审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

    2016年3月22日下午,该案民事赔偿在安徽合肥市中院终审宣判,法院判决陶某某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0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执行,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

    昨日,周岩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谈赔偿

    “对于治疗花费而言,170万少得可怜

    记者:听说庭审结束后你晕倒了?

    周岩:开庭前我还抱着一丝希望,但这样的结果让我很受打击。从法院出来后有些失魂落魄,不停地走,后来被我爸爸拉住,站了一会后不知怎么就晕倒了。

    记者:最终判赔180余万元,你怎么看这个数字?

    周岩:扣除法院那边的诉讼费等,差不多170万吧。对于工人家庭出身的我来说,170万挺多的。但对于之后的治疗花费而言,170万果真少得可怜。之前庭审时我们提出467万元的赔偿诉求,其中150万是精神抚慰金,但现在法院只支持8万,一审对我的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用、学习费用都不支持,现在判决支持残疾赔偿金,但又降低了我的住院费等费用,一加一减,结果和一审差不多。我们想申诉,但律师告诉我们可能性不大,法院可能不会同意,但至少试试吧,也算表明我们的态度。

    谈治疗

    “不求恢复多漂亮,只求恢复手等部位功能

    记者:这些赔偿够支撑后续治疗吗?

    周岩:如果只做脸部整形恢复,应该还是可以的,其他的只能放弃了。之前给我鉴定的烧伤面积不到30%,但其实我全身只有肚子和左小腿是好的,浑身都是疤痕。疤痕皮肤无法呼吸,一旦发烧就无法散热,吃药打针都不管用,之前发烧一次躺了一周。我不要求能恢复多么漂亮,只求我的手部、脖子、肩膀等身体功能能恢复,这些很影响我的生活。现在赔偿只有170万,就像告诉我,你可以保住身上的一个部位,但必须砍去另一个部位,左手右手你要哪一个?

    记者:过去5年,你靠什么维持治疗?

    周岩:我受伤后,妈妈辞职专心照顾我,全家只有爸爸工作。陶家一直没赔钱,之前也有好心网友为我捐款。我的治疗就是靠爸爸的工资和捐款。去年11月,我开始做微商,在微信卖一些护肤品,想贴补一下家用,不过我卖的产品主要面向大学生等群体,利润不高。

    记者:下一步治疗计划是什么?

    周岩:我们还要和医生再沟通。我从2014年7月之后就没再做过手术,今年必须得做了,我跑过很多家医院,不说美观的事,功能性的部位比如脖子、手等,如果再不做手术就没意义了,骨头就定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