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把“绿化腐败”消灭在阳光下

22.08.2014  11:20
城市绿化的权力一旦过于集中到少数未受监督和制约者手中,“绿色腐败”几乎不可避免。

一棵“超级银杏”,出厂价是几千元,但落地价却变成了5万元,上千万元找所谓的知名公司进行绿化设计,其实就是几个刚毕业的学生照以往案例稍加改动。(8月20日《京华时报》)

问题就出在“锅里煮”,采购信息没有阳光,全程没有彻底公开,监督没有随行,丑行就必然伴之而来。据业内人士透露:“2013年,我们给某地的新区整体绿化做规划设计,施工总面积130万平方米,绿化施工总招标金额1.3亿元,设计费每平方米15元,加起来近2000万元”,其中很大一部分差额部分,都是用在“上下打点”和给有关部门人员的回扣上。这几乎是所有的园林设计公司的一种“潜规则”。

城市绿化的权力一旦过于集中到少数未受监督和制约者手中,“绿色腐败”几乎不可避免。所以,防止“绿色腐败”需多方布局。我们首先需要将阳光照射到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使阳光成为“绿化腐败”的杀手锏。

当前监督城市绿化需要不断强化《城市绿化条例》、《行政审批法》的法律权威,用法治之手去攥住领导任性裁量的权力之手;需要尽快激活公众的批评与监督权利,让城市绿化的规划与当地居民的意见同行;需要在城市绿化的整个行程中看到地方人大和公民广泛参与的影子。只有这样,城市里的“绿化腐败”才无生存的土壤,“绿化绿化、纸上画画,墙上挂挂,难抵领导的一句话”“领导调动、绿化重弄”的怪圈才能被制度性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