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良洛忏悔录纳入干部“反腐必修课”
昨日,海淀区纪委通报称,该区已有5319名党员干部接受“体验式”警示教育。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案件已成为警示教育基地的“腐败标本”,其忏悔语录、谈话笔录、钱物证据等均陈列出,接受公职人员参观。
新京报记者还获悉,周良洛的“忏悔录”全文已下发至全市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成为其“反腐必修课”。同时披露的,还包含26个落马“京官”的典型案例,以及9名涉案人员的忏悔录。
周良洛案笔录纳入警示教育
昨日,海淀区纪委通报称,该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已建成一周年,已有251个单位、5319名党员干部先后在此接受“体验式”、“小班化”警示教育。其中,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案已成为警示教育基地的“腐败标本”。
因犯受贿罪,2008年5月7日,周良洛被北京市高院二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海淀区警示教育基地,周良洛涉案的来往文件、谈话笔录、钱物证据等,均在展柜里一一陈列,接受公职人员参观。此外,周良洛本人的“忏悔之声”也在展览中对干部们披露。
海淀区纪委表示,作为警示教育基地的一项体验内容,党员干部还须完成“监舍体验”,让参观者进入真实的监区筒道和监室,参观“模拟审讯室”、“模拟监舍”。
此外,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表哥”杨达才、80后“杰出青年”肖明辉、“最有理想”的贪官叶树养等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备受关注的腐败案件,也以“耻辱柱”、“故事墙”、“互动灯箱”等形式分别展现。
9落马“京官”忏悔录全市下发
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除了海淀区展出的周良洛案件资料之外,日前,长约5000字的周良洛“忏悔录”全文已由北京市纪委下发至全市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成为“反腐必修课”。
据悉,同时披露的还有另外8名落马北京局处级官员的“忏悔录”,其中包括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总经理聂玉河、北京市卫生局工会原主席白宏、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大兴区人大原副主任李学元等。
与此同时,北京市纪委还将26个近年落马的北京官员案件编制成册,下发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镜鉴”。这些案件包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贪污受贿案、市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受贿案、朝阳区原副区长刘希泉受贿案、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案等。
■ 揭秘
5000字忏悔录 周良洛反思“双面人生”
新京报记者看到,“周良洛忏悔录”全文约5000字,写于2007年7月6日其被调查期间。
忏悔录连用8个“痛”
“亲爱的党,写下这几个字时,我的泪已落下。”这是周良洛忏悔录的第一句话。随后,有26年党龄的周良洛回忆了其“大学时代入党,八十年代历次政治风波中坚定地同党一起战斗,九十年代被党提拔,本世纪以来受党重用”的过程。
忏悔录第一段,这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昔日海淀区领导,一口气连用了8个“痛”字,称自己“历经环境落差带来身心之痛,对挚爱亲人牵挂之痛,向党坦陈全部过错悔恨之痛,反思自己背离理想信念灵魂之痛,痛上加痛,痛定思痛”。
忏悔录中,周良洛将自己的犯罪原因概括为未过好“五关”——权力关、金钱关、社交关、生活关、诚实关。此外,他还总结了自己的3个教训:非无产阶级思想占了上风、党性不纯酿成了大患、学习没有联系实际。
“两种生活”切换多年
忏悔录中,周良洛详细披露了自己的“双面人生”。他自称,多年以来,自己一直在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中“切换”。
“在工作岗位和同事们中,是正儿八经的领导干部形象;在业余生活和老板们中,随时随地一起吃喝玩乐。”周良洛称,他关系密切的身边朋友多数是企业老板,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业余生活和朋友们的交往,从酒桌上慢慢搬到娱乐场所。
他说,在灯红酒绿的环境中,他和老板们已经“很难有什么区别”,只能做到不去暴露自己的身份。后来,中央三令五申禁止领导干部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他不敢再去了,但之后又有老板为他安排了内部会所。
“曲线办法”造廉洁假象
周良洛称,自己有了个人审批权后,目睹了有老板靠权力瞬间发财,心理终于失衡,接过了老板一直想送他的钱。
他表示,自己主管盈利空间巨大的房地产业后,在一位房地产商的反复劝说下,为孩子谋好前程的愿望一时充满头脑,权钱交易演变得更为严重。
周良洛还“坦承”自己在朋友们的设计下,采取了不少“曲线办法”造成廉洁假象,比如把送来的钱物放在别人名下,帮助企业后相约将来再收取利益,接受他所关照的企业通过另一企业给予利益等。
在相当多的时间和家庭里,读书、运动,一副正人君子形象;在放松的时间和特殊的场合,依然纵欲而为。这种混合的人生价值和“两面人”的生活,就是我的真实写照。
有时候,我也教育朋友,让他们注意我的身份,注意外界的反映等等,但那是怕影响我的仕途。有的朋友看透了,很快换一种方式达到目的。
刚任海淀区长时,感到组织上信任,自己政治上又有前途,一度下决心要在经济上干干净净。但在朋友们的影响下,感到在位时风光、退休后冷落,为自己留后路的想法占了上风。
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自己的学习是为了升官而不是当好官。
我没有过好权力关,进入了以权谋私的误区;没有过好金钱关,成了金钱的俘虏;没有过好社交关,走入了交友的误区;没有过好生活关,滑入了堕落的生活方式……再也没有机会为国家尽忠,是我无尽的悔恨!
——摘自周良洛忏悔录
■ 其他官员“忏悔录”选摘
谈犯罪动因
李学元 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父亲十六岁时一人从河北老家来到北京学徒,靠一个人的工资养活我们一大家子近十口人。我小的时候家境十分困难,甚至到了吃不饱、穿不暖的地步……所以,我自参加工作时起,就立志好好干,多挣钱,要彻底改变这个贫困家庭的现状,而且还要让我的后人永远不再受穷。就这样,工作后除利用业余时间打石板、搞运输做经营挣钱以外,有了职权以后就利用多种形式收受他人的钱物,而且从起初的收几百元心都突突跳,到收100万元心都不慌,基本上到了见闲事就管,给钱就要,就差把单位的钱也拿自己家去的地步了。可以说是小时候穷怕了,这也就是先天的不足。
写于2011年被调查期间
谈被查过程
赵南翔 北京第二外国语国际教育学院原院长
我是2008年6月23日上午11点被市纪委从二外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带走的,谈话至24日上午,当晚移送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审讯完毕已经是8月25日凌晨2点,我被戴上手铐移送朝阳区看守所。当我跨入看守所牢房的时候,看到地铺上睡满了犯罪嫌疑人,很多人身上刺着文身。我想从此要与他们为伍了,不觉心中浮起一阵悲哀。
写于2012年监狱服刑期间
谈事后反思
崔爱国 丰台区民防局原局长
最近我也在想,若贺某是个男人,肯定不会发生她两次送房给我,而我也敢接受这种现象。现在回过头来想想,所有这些,全是因为一是自己确实不懂法,二是在法和情两者之间,只注重了情却忘记了法。
写于2012年被调查期间
新京报记者 温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