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对8条道路周边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品质提升

16.04.2021  14:43

大洋网讯 高品质的城市人居环境不仅是美观的环境,更应该是安全、健康、富有“韧性”的环境。近日,记者获悉,广州市城管局计划对广州市管八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及招牌进行品质提升,以塑造广州城市形象、营造商圈氛围。

目前,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整体品质不够高,尤其是市管八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和招牌缺乏系统、有效的整治 提升,未形成连片效应。为进一步实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安全、有序、美观,打造户外广告和招牌示范街区,向实现“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的目标更进一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开展市管八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及周边区域 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工程,通过高品质的规划设计引领,提升桥下空间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品质,示范和带动全市其他区域户外广告和招牌品质的提升。

广州市市管八条重要道路,包括滨江路-阅江路(至科韵路)、沿江路-临江大道(至科韵路)、东风西路-黄埔大道(至科韵路)、环市路-中山大道(至科韵路)、广州大道、机场路-解放路、同泰路-白云大道-大金钟路、广园路。设计范围为市管八条重要道路的 19 个桥下空间及周边地区,总提升范围约 22.3 千米。

此次拟规划设计提升的对象包括户外广告及户外招牌。其中,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 灯箱、喷绘、展示牌、橱窗、实物实体造型、电子显示装置、投影等形式在户外公共空 间发布的商业广告。 不包括利用工地围墙、在建工地楼体;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及其配套设施载 体;公共绿地、广场、水域、站场、站台、码头等场所;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 共设施;公共汽车电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外表和其他载体设置的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是用以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识或者建 (构)筑物名称的,在经营地、办公地或者住所地设置的标牌、灯箱等设施。

据介绍,此次提升将对设计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进行测量,在充足的现状调研基础上,以塑造广州城市形象、营造商圈氛围、体现建筑个性为原则,通过分析现状户外广告和招牌品质,对接《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开展相关分析,科学筛选户外广告点位,提出户外广告点位整治措施,形成现状户外广告点位分布图表、规划户外广告点位分布图表。结合规划区域景观综合提升要求对门店招牌设置 统筹考虑并提出相应设置要求和整治提升措施。

对于拟提升的户外广告,制定管理和改造要求,统计改造提升工程量,并落实户外商业广告中公益广告宣传需求。对于拟提升的户外招牌,考虑整条道路的建筑形体和门店招牌的体量、位置之间的关系,结合建筑风貌提升桥下空间及周边范围街区的门店招牌形象,形成标准段设计方案,统计改造提升工程量。明确门店招牌的提升措施和门店招牌的位置、样式、规格、材质、颜色、 照明等,进行品质控制。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贾政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杨耀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