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17岁男孩不满分手刀捅16岁女友被捕
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6日电 (张林虎 李晓静)呼和浩特市一名17岁的翩翩少年因爱生恨,挥刀砍向16岁的花季少女。警方赶到时,女孩因失血过多死亡。
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名少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4月13日17时许,在呼和浩特万达广场二层一游戏厅安全通道内,一名清洁工发现一年轻女孩倒在血泊中。警方赶到后发现,女孩脖子上插着一把刀,已经贯穿脖子,因失血过多死亡。
警方调查发现,受害人叫邓某某,是一名高校学生,年仅16岁,而犯罪嫌疑人是其17岁的前男友李某某。确认嫌疑人身份后,警方于当日21时许,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附近将李某某抓获。
据了解,李某某与邓某某是初中同学,初二时两人开始恋爱,并互相鼓励学习,约定要考同一所高中。后来,上初三的李某某中途辍学,而邓某某初中毕业后到一所高校中专部读书。读中专后,邓某某又找了男友,李某某心生恨意。
2016年3月,邓某某提出分手,而李某某并不同意。4月13日,二人约定在呼和浩特市万达广场二楼旱冰场见面。见面后,李某某将邓某某单独带到二楼安全通道内,用左手扼住邓某某颈部,右手掏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捅向其颈部,导致邓某某右颈内静脉血管横断,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值得一提的是,二人恋爱一年多时间,双方父母均不知情。李某某的父母平常只是在生活上给予李某某关心,在情感和心理上,父母并没有察觉到异样,也没有及时给予心理上的沟通和疏导。而受害人邓某某则生活在离异家庭,随父亲一起生活,由于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对女儿疏于管理,没有了解过女儿的感情生活。
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