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父母:先给儿子买块好墓地

01.01.2015  08:35

昨天,李三仁、尚爱云拿着儿子呼格吉勒图照片与《国家赔偿决定书》。中新社发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昨天上午,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母亲赶到内蒙古高院,领取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内蒙古高院将向呼格吉勒图家人支付国家赔偿金205万余元。

  当天上午,内蒙古高院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北疆法声”发布消息,称其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当日送达。

  该微博具体公布了向申请人李三仁、尚爱云所支付的具体项目及金额: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1047580元;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共计2059621.40元。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兄弟及律师。呼格吉勒图家人均表示理解并接受国家赔偿数额,父亲李三仁及尚爱云均表示今后将不再上访,“我们的上访结束了,从今天起,我们想过上老百姓的平安日子”。

  呼格家律师王振宇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得还可以,但有些项目还是赔得低了,他提出国家赔偿法标准规定得太低了,“应该修改国家赔偿法,并提高相关赔偿标准,并应该增加对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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