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机关实施促进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出入境政策措施

21.07.2016  22:31

近日,公安部正式批复同意广东省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省长朱小丹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扎实做好16项出入境政策的落地实施工作。7月20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同志召集省直相关部门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上述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做出部署。据了解,在公安部支持广东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中,6项适用于广东自贸区,10项适用于广东全省(也适用于广东自贸区)。

十六项出入境政策主要内容

简化广东自贸区认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手续,加快审批进程;对在广东自贸区创新创业团队的外籍成员和自贸区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试点实施永久居留积分评估制;支持外籍青年学生来广东自贸区创新创业;为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实施便利政策,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外籍华人提供特殊通道;降低在广东自贸区投资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投资标准;允许工资收入和纳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畅通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允许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后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允许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支持广东省向国务院申请实施部分国家人员144小时过境免签并实现广东陆、海、空港口岸过境免签政策联动等。

十六项出入境政策主要特点

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广东经济外向程度高、毗邻港澳和海外华人众多等特点,针对性、创新性都比较强,主要亮点有: 一是涉及面广泛 ,16项政策措施当中既有适用于自贸区的政策措施(6项),也有适用于全省的政策措施(10项); 二是惠及群体多 ,不仅包括外籍高层次人士、投资者,还包括普通就业人员、留学人员、外籍华人、家政人员等多个领域和层面的人员; 三是改革力度大 ,重在破除人才认定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完善了外国人出入境、停居留和永久居留制度; 四是机制更优化 ,突破以往单纯由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高层次人才的做法,辅以更加灵活的人才认定方式,与高层次人才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挂钩,建立市场认定高层次人才机制;制定自贸区高层次人才积分评估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 五是出入境更加便捷 ,突破以往单一、繁琐的申请签证渠道,进一步简化外国人签证审批流程和手续,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来粤外国人提供申请口岸签证和停居留证件便利;允许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申请居留许可,方便其在广东创新创业;允许广东自贸区企业邀请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来粤实习; 六是出入境软环境更加完善 ,突破以往政策零散、系统性不强的限制,出台“组合”便利政策,提高政策效能,允许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人员,满足其家庭生活需求;优化完善我省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

十六项出入境政策创新突破

与现有的出入境政策措施相,公安部支持广东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有许多突破和创新,比较突出的有: 一是 允许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的外籍华人申请办理5年以内签证、居留证件; 二是 允许全省范围内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满足其家庭生活需求; 三是 允许因紧急事由来粤就读的中小学校外国学生,申请口岸签证和居留证件; 四是 降低自贸区外国投资者申请绿卡的门槛。

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的推出,是公安部支持广东省大力推进自贸区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全方位开放战略,构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部署。随着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将极大提升广东省外国人出入境便利水平,对优化广东省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到广东省创新创业,继而推动广东省自贸区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加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步伐,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下来,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16项出入境政策实施准备工作,确保16项出入境政策如期顺利实施,同时以实施16项出入境政策为契机,不断提高外国人服务水平,为广东省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建设提供良好的出入境环境。

(平安南粤网 编辑:小君)

附件下载:
  • 16项支持我省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的出入境政策措施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