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 提出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治理新举措 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统筹 助力扶贫开发政策落实

28.01.2016  15:28

会议现场

  28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江门市召开,会议提出一系列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治理的新举措。副省长邓海光就召开会议作出批示,对我省2015年民政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2016年民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及要求上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改革创新,强化法治,补齐短板,全力抓好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为我省加速实现“三个定位,二个率先”总目标而努力。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民政工作确立“兜底线、补短板、抓重点、强队伍”理念,确保在基本民生保障上取得新进展,在基层社会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在基础社会服务上迈上新台阶。着重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助力扶贫开发政策落实,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养老床位建设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医养结合和金融支持的发展政策;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基石计划”和家庭服务中心项目,以加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为平台,推动家庭服务延伸村(社区),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模式。

   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记者了解到,今年,省民政厅将力争出台《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督促各地落实和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标准。适时修订和完善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救灾应急工作规程。配合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搭建服务平台,培养枢纽型减灾救灾专业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加快推进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建设,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网络。在全省创建12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在社会救助方面,抓紧制订《广东省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加强我省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督促地方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救急难”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制定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方案,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同时,省民政厅正在编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重点推进床位建设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医养结合和金融支持的发展政策,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幸福计划”,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全面启动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工作。切实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收养评估办法(试行)》。

   以家庭服务中心建设为平台   推动基础社会服务延伸

  据了解,省民政厅今年将争取推动出台《广东省城乡居民自治条例》和《关于加强我省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全省村民小组工作指导意见、全省村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规范和行政村(村民小组)公务接待工作指导意见及全省村(居)委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等制度,编制出台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村级民主决策与协商、管理与服务、公开与监督等机制,珠三角地区和基础较好的地区可扩大试点。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督导各地市开展减负专项工作。实施“基石计划”,以加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为平台,推动家庭服务延伸村(社区),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模式。

  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面,今年将从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宣传和引导社会组织按照《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导意见》及新修订的各类社会组织章程范本,建立完善法人内部治理机制。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深化改革第一批试点工作。开展省本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鼓励各地民政和财政加大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扶持发展力度。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强行政监管,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试点。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社会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管和“黑名单”等制度。改革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启动全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工作,完成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省本级)建设并向全省推广应用。

  省民政厅还将以专业社工服务领域为主线,分别在省、市、县(市、区)、街道、社区五个层面开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工专业人才为依托,推进“三社联动”。拓展专业社工服务领域,分领域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粤港合作社工人才培养工作。尽快出台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具体实施细则,力求实现省内志愿服务信息互通互享互认,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

   围绕 服务强军    推动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发展

  紧紧围绕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服务强军战略目标,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不断发展。建立和实施优抚工作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全省优抚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掀起“社会化拥军”新高潮,继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解决军民实际问题,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今年,我省地名普查全面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配合落实《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围绕地级市中心城区及县城扩容提质做好区划调整工作。对“十二五”期间我省区划调整事项进行跟踪评估。

  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开展全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考核,编制《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惠民殡葬,出台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实施绿色殡葬“长青计划”。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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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民政工作成效亮点梳理: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取得新突破

  2015年,省民政厅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中涉及民政的5项任务,实现了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补差分别达到410元、200元的目标,在全国排名提高到第6位;实现了年人均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8400元、6500元的目标,在全国排名提高到第5位;实现了年均每人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708元、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的目标。全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7项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覆盖面、免费项目、免费数量和资金投入总量均居全国前列。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目前我省共有养老床位34.2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8.6张,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1.2%,76.6%,养老服务全国综合排名第7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人数达到7.93万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28期2531人,鉴定1920人,均占全国总数的20%。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加快,确定23个市、县(市、区)为全省试点单位并启动试点工作。全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约224万名高龄老人共领取高龄津贴13亿元。“银龄安康行动”全省投保人数达350万,覆盖率达到30%。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第六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全省认捐总数达23.5亿元。全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205亿元,连续八年居全国第一。

  救灾减灾工作有序推进。高效应对低温冷冻、风雹、暴雨洪涝、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因灾“全倒户”3349户重建工作。全年下拨中央和省级灾害救助资金4.16亿元,向灾区紧急调拨一大批省级救灾储备物资。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各项救助标准相比之前提高一倍。制定出台《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为全国首部关于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生活救助物资发放工作的规定》。投入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560万元,支持多灾易灾地区建设应急庇护场所。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9个。组织防灾减灾日活动,编印《广东省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开展减灾救灾业务专项督查和培训。

  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亮点纷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等市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江门市率先将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纳入扶贫工作范围,实现扶贫对象城乡全覆盖。深圳市各辖区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阳江市率先完成2015年底线民生提标任务。河源市切实加强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惠州市率先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韶关、梅州、云浮、肇庆等市积极推进区域性敬老院建设,东莞、中山等市探索引入敬老院“公办民营”管理模式。广州市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江门市探索开展养老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茂名市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潮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汕头市着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清远市推动成立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湛江市高效应对强台风“彩虹”的袭击。深圳市稳妥做好光明新区滑坡事故善后工作。佛山、云浮等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达60%以上。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基层社会治理呈现新气象

  省民政厅推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规范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通知》。开展“一村(居)一公开栏”升级改造和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指导广州越秀区等地“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开展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累计有20713个村(社区)达标,占总数79%。推进全省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试点建设,实施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基石计划”,建成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站5625个,农村公共服务站10047个,覆盖率分别达到85.32%和51.25%。开展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城乡累计达1108个。

  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治理规则。完善《社会组织监督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加大执法查处监察力度,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592宗。创新社会组织年检方式,省本级社会组织实现网上年检。支持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全省各地累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约5.75亿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加强,21个地级以上市及大部分县(市、区)分别建立“两新”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委。目前全省依法登记社会组织54475个,其中社会团体2537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8418个,基金会678个。

  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出台《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等3个民政业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政策文件。全省超过6.3万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连续第6年报考人数居全国首位。民办社工机构数量突破1000家,占全国总机构数1/5。举办第四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加强与省卫生、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沟通,积极拓展社工服务领域。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协同省文明办、团省委组织实施“益苗计划”。目前我省志愿服务组织3.3万个,注册志愿者742.8万多人。

  各地社会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佛山市禅城区“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获民政部和省政府的肯定和推广。深圳市加快推进社区基金会发展,为吸纳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探索新路径。广州市推广基层民主协商试点。惠州市推行“四议两公开”村(居)民群众自治模式。佛山市顺德区创新村务公开形式,推进“手机村务通”建设。中山市健全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制度和特别委员制度;在城乡社区深入推进“社工+义工”联动服务群众模式。肇庆市加强村级“五全”公共服务站建设。揭阳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扎实开展。珠海市搭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信息公示平台”。汕头市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政权建设;率先出台全国第一部社会工作地方性法规《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韶关市实施社会组织“百项工程兴韶关”项目。阳江市突出抓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汕尾市民政信访维稳机制创新有效。

扎实开展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能力有新提高

  出台《广东省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认真落实省委专项会议精神,妥善解决全省部分两参人员在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的有关优抚待遇问题。全年投入23.7亿元,进一步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惠及优抚对象42.7万人。持续开展“送医送药关爱功臣”活动。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组织开展全省9.30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配合开展9.3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圆满完成系列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大力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

强化民政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得到新发展

  地名普查取得阶段性成绩,落实地名普查经费,确定地名普查工作使用软件,下发地名普查工作用图,制订普查规范文件,举办了地名普查培训班。行政区划调整稳步推进,肇庆高要市撤市设区调整方案获得国务院同意批复,完成了粤桂线联检及广佛线等8线地级界线联检工作,拍摄完成《地名故事·广东卷》纪录片20集,配合开展华侨农场、林场行政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强化殡葬服务市场监管,开展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并推行殡葬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进“绿色殡葬”、“阳光殡葬”,举办免费树葬海葬活动,推动殡葬设备节能减排。全省所有89个殡仪馆全面推广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殡葬改革宣传和“殡仪馆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省级婚姻登记系统和网上预约系统全面启用,实现婚姻登记实时在线全国联查。结婚登记颁证、婚姻家庭辅导、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工作成绩显著,24个婚姻登记机关荣获国家等级称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不断加强,全省有17个救助管理机构获得国家等级称号,其中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7个,数量居全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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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民政工作主要亮点梳理:

  在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去年民政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画上一个满意的句号。“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民政系统不平凡的五年,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推进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得到加强。省政府与民政部签订部省合作协议,省部举行三次工作会谈,为我省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领导。与“十一五”末相比,全省民政事业费从115亿元增加到253亿元,增长了120%。低保、五保和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高、保障资金实现了翻番,在全国排名大幅跃升,基层工作力量成倍增长。“十二五”期间,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帮助3.37万户因灾“全倒户”完成重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区783个,居全国前列。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累计筹集资金164.48亿元,福利彩票销售超过900亿元,巩固了排头兵地位。深圳连续四年举办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广州成功举办三届慈善项目推介会,推出509个慈善项目。全省新增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5965个,年均增长13.87%,累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约12.3亿元。持证社工人数超过4.3万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3.5万人;实施粤港合作社工人才培养计划(2013-2015),共选派省内390名一线社工、154名社工机构总干事赴港培训;全省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近4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12倍。全省共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44.2万宗,免费金额超过5.2亿元。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8.73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6140人(次)。加快推进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低保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建设与应用,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全面铺开。扎实推进民政直属单位建设,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资助项目建设、开展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增强基层民政机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省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