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和干警“七一”受最高法院和省委表彰

07.07.2016  13:26


我省法院和干警“七一”受最高法院和省委表彰

 

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101个)和先进个人(202人)评选结果,我省四家基层法院和九名干警分别获选。其中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有: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有:     (女)广东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谢欣欣 (女)广州中院金融审判庭审判长、 李振宇 (女)深圳中院执行实施处审判员、 麦永明, 珠海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女)汕头市澄海区凤东人民法庭书记员、 周展明, 梅州中院研究室主任、 黄植忠, 博罗县园洲人民法庭副庭长、 谢建华, 江门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莫介云 (女)阳江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向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

各级法院党员干警、党务干部要以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为榜样,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努力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同日,广东省直机关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暨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分享会在广东演艺中心隆重举行。以分享会为契机,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向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学习,以身边榜样为标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中国梦广东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活动当天表彰了省直单位1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2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省直单位党员干部1200多人现场分享了先锋模范的动人事迹。我省三家法院及三名干警分别受到了表彰,其中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有: 省法院审监一庭党支部、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庭党支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综合办公室党支部 。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的有: 闵睿 (女)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 潘冠冲,   广州海事法院政治部副调研员、 陈洪浩, 省法院机关干部处党支部书记、 处长。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出席活动并为省直机关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颁奖。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李学同出席活动并宣读表彰决定。

 

 

(责任编辑:潘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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