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和汕头市政府签署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协议
12月20日,广东省气象局和汕头市政府在汕头市政府签署《广东省气象局 汕头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协议(2016~2020年)》,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深化省气象局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过硬的、经得起检验的”气象现代化,确保汕头到2020年建成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受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小涛的委托,汕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李耿坚出席会议,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庄旭东和李耿坚代表双方签字。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邹建军出席签字仪式,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文炳主持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2016年至2020年,双方将落实汕头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的三项重点工程项目,落实一项政策。一是广东“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双方将重点建设海洋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海洋气象预报和评估系统、海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和服务系统等,补齐汕头海洋气象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短板。二是“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双方将共同建设“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时代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样、个性、互动的气象服务。三是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双方将重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气象观测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气象台站观测条件,确保现代气象业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包括汕头、潮阳等气象观测站搬迁及配套建设;增设沿海或海岛自动气象站;在潮南区气象灾害敏感区域等地建设高标准自动气象站。四是落实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支出责任。双方将开展气象事权划分试点工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明确各级气象事权。
双方表示,将加大气象现代化建设政策保障力度,继续推进气象现代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出台实施方案,完善局市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进一步强化气象工作在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保障。(杨群娜 赵娟 刘梓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