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家分娩办出生证需“亲子关系声明”

13.04.2015  12:30

  读者廖先生:因小孩之前在家里接生,请问可否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如果是具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签字的“亲子关系声明”和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