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设4哨点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

11.08.2015  12:24
原标题:我市设4哨点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

近日,省食药监局公布广东省第一批63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名单,我市的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榜上有名。什么是化妆品不良反应?设立哨点意义在哪?哨点是否可出具化妆品皮肤病诊断证明,作为患者与商家协商索赔的依据呢?记者对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化妆品不包括以口服、注射等方式达到美容目的产品

说到化妆品,爱美女士甚至爱美男士每日都离不了。但对于化妆品的范围许多人却很是模糊。记者在采访一些市民时了解到,大部分人都认为,凡是用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 (包括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以及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都是化妆品,其中包括平时以涂擦、喷洒为主的护肤品,也包括以口服、注射等方式达到美容目的的产品。

许多市民误将可达到美容目的的药品也纳入化妆品范围内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黄必然主任医师介绍说,化妆品可从作用途径和作用部位来区别,如作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为目的,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可揉、抹、敷等护肤类产品均属于化妆品。而以口服、注射等方式达到美容目的的产品如注射用玻尿酸、填充式丰乳水凝胶等就不属于化妆品。另外,牙齿以及口腔黏膜的清洁产品如牙膏、牙线、漱口水等暂不归于化妆品行列。

化妆品不良反应易造成人体局部或全身性损害

今年30多岁的李女士,近日在我市某家美容院进行纤体美容,在美容师为其进行推油后,四肢出现片片红斑,而且很痒,她认为是推油后的正常反应就没在意。事隔两天后,她再次去推油,回家后发现红斑更多了,且奇痒难耐。到医院皮肤科进行检查后,医生诊断李女士是皮肤过敏。也属于化妆品不良反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例如、洗发香波中的二恶烷事件、香水等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事件、美白祛斑产品汞超标事件、面膜产品中添加激素事件等等,都是属于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但不包括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病变或者损害。

据了解,化妆品皮肤病的致病因素包括化妆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方面因素、产品流通渠道方面因素等。“其中也包括消费方面的因素,如果患者有过敏体质或对化妆品类型选择不当、使用不当、使用前没有作相应的皮肤敏感试验等都会导致化妆品不良反应。”黄必然表示,对于这样的患者,皮肤科医生都会为其进行正确的化妆品选择与使用引导。

监测哨点不能开具化妆品皮肤病诊断证明

上个月,周女士也来到医院进行就诊,坐在医生面前的周女士面部红斑片片。据她说,一位朋友送她一包面膜,她才只用一片,面部就出现这样症状了。周女士在被确诊为皮肤过敏后,希望作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化妆品皮肤病诊断证明,以作为患者进行与商家协商索赔依据。但黄必然断然拒绝了周女士的要求。

黄必然解释说,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是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分析、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能力的,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职责的医疗机构,工作职责主要是发现、收集、分析、上报接收就诊或咨询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是最一线接触不良反应和患者的前沿,通过收集、分析各个监测哨点上报的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化妆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从而更加规范整个化妆品市场,减少化妆品不良事件的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因此监测哨点非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不能出具化妆品相关性皮肤病的诊断证明。

据了解,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进行诊断、治疗,可以出具诊断证明,涉及赔偿、诉讼等问题。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广东省唯一的一家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如果患者要求出具化妆品皮肤病诊断证明、在广东省就只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具备这个资质。(田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