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宜母乳喂养?
07.08.2014 20:18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母亲处于以下情况不适宜进行母乳喂养:
1.需要进行化疗或放射治疗的哺乳期母亲。
2.有严重的心脏病、心功能Ⅲ-Ⅵ级者,严重的肾脏、肝脏疾病,患高血压、糖尿病伴有重要器官功能损害的产妇等,严重精神病、反复发作的癫痫患者,先天代谢性疾病的患者,哺乳有可能增加母亲的负担,导致病情恶化者。
3.母亲正患传染病,并正处于急性传染期、进行隔离时,暂不宜哺乳。如患有各型传染性肝炎的急性期,或活动期肺结核的患者,或流行性传染病患者等,以配方奶代替,可定时用吸乳器吸出母乳以防回奶,待母亲病愈,传染期已过,隔离结束后,可继续哺乳。
4.患有阴道疱疹的母亲可母乳喂养,但若疱疹局限在乳房部位则不适合。
5.乳房患有水痘的母亲,在损伤结痂前应该将奶挤出喂给婴儿,同时给婴儿注射疫苗。
6.吸毒母亲在戒毒前不适合进行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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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