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为何多女侠
[ 摘要 ]唐朝男人显然也很欣赏女人身上这些豪放彪悍的东西。
作者:廖保平,腾讯·大家专栏作者,知名评论家
行侠本是男人的专属,战国秦汉之时,“侠客的世界”多为男性,《史记》专设《游侠列传》、《刺客列传》,里面讲的都是男侠,曹沫劫桓公以事庄公,专诸为公子光刺王僚,豫让酬智伯刺襄子,聂政杀严仲子仇人挟累,荆轲刺秦王以谢燕太子丹,无一不是男人所为。男人带利剑,执匕首,挎宝刀,“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纵横江湖,豪放不羁,使酒任性,为知己者死,并无女子一席之地。
何以如此?原因大约有三,第一,受礼教约束,女人只能在家里相夫教子,在外面抛头露面,落拓不羁,实乃“妇道”所禁。第二,武侠属江湖中的“隐门”,侠士们不愿显山露水,人前招摇,常人难得见“真人”,且江湖恩怨是江湖上的事儿,多有隐密,主流社会一般无从知晓。第三,“侠以武犯禁”,武侠被是皇权政治打压的对象,若非乱世,生存空间很小,司马迁之后,基本上也不让其见诸于正史之记载,纵是偶有女侠,也只能跑到经过加工的文学作品之中。
据史籍记载,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女侠是越处女,东汉范晔《吴越春秋》之《越女试剑》记载:“越王问范蠡手战之术。范蠡答曰:‘臣闻越有处女,国人称之。愿王请问手战之道也。’于是王乃请女。女将北见王,道逢老人,自称袁公。问女曰:‘闻子善为剑,得一观乎?’处女曰:‘妾不敢有所隐也。惟公所试。’公即挽林杪之竹,似桔槁,末折堕地,女接取其末,袁公操其本,而刺处女,处女应节入之三,女因举杖击之。袁公飞上树,化为白猿。”
见到越王,越处女与越王讨论剑术,声称自己生于深山老林,剑法无师自通,越王听后,令其当场示范,果然名不虚传,于是命她教习并率领军队攻打敌国。在灭吴上,越处女立下汗马功劳。
东晋干宝《搜神记》中的《李寄斩蛇》,描写女剑侠李寄为民除害的事。说是东越闽中闹蛇妖,每年都有童女被蛇妖吞食,少女李寄挺身而出,“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用密(麦少)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瓷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这种“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智勇真可谓“巾帼不让须眉”。
然而在唐朝以前,描写女侠的作品很少,直到唐朝,写女侠的传奇小说才突然多起来,如李公佐的《谢小娥传》,裴铏的《昆仑奴》、《聂隐娘》、袁郊的《红线传》、薛用弱《贾人妻》,薛调的《无双传》、杜光庭的《虬髯客传》等等,可谓繁盛一时,对后世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