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存贷比今起调整 将有利支持实体经济
7月1日起,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将作出调整。专家分析认为,此次调整从短期看有助于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效果的发挥,提高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从长期看有利于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不过,要更好发挥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仅调整存贷比还远远不够——
6月3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以适应我国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发展趋势,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
具体来看,在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从中扣除以下6项:一是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二是“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三是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四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五是商业银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六是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
同时,在计算存贷比分母(存款)时,增加以下2项:一是银行对企业或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二是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及时调整保证敏感度
作为主要的商业银行监管指标之一,存贷比监管出现了覆盖面不够、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亟须调整
长期以来,存贷比备受各方关注。从商业银行盈利目的看,存贷比越高表明银行盈利能力更强;但从风险控制看,存贷比指标应有度,以抑制银行信贷盲目扩张,保证适度流动性。
存贷比作为主要的商业银行监管指标之一,在确保银行流动性,银行体系稳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央行进行货币政策调控的重要辅助手段。“但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存贷比监管也出现了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李文泓表示。
如何调整?据了解,在改进存贷比监管相关工作上,银监会一方面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如将“三农”专项金融债、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支农再贷款等对应贷款从存贷比分子中扣除,并从2011年开始推行月度日均存贷比指标等,在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降低存款波动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
同时,根据《通知》,目前的存贷比监管按照本外币合计口径进行考核,调整后将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这一调整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而且,对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实施监测,可以防范通过本外币转换进行监管套利等问题。”李文泓表示。
有利支持实体经济
调整总体来看符合预期,有助于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效果的发挥,提高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
“这次调整总体来看符合预期,从分子中扣除的6项,‘三农’和小微发债及对应的贷款这一块相对来说量比较大,有助于银行支持相关‘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发放。”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
可以看到,一个业内共识是,此次存贷比的调整,将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使银行加大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力度。“近期,央行实施定向降准促进中小银行向‘三农’、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但中小银行受制于存贷比的约束,可能会影响定向降准的效果。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从短期看有助于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效果的发挥,提高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从长期看有利于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民生银行发展规划部高级专家温彬指出。
同时,外资法人银行相当一部分资金来源于母行存放,将其中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计入分母,可以促进外资银行充分运用境外母行提供的稳定资金拓展业务,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此前研究报告进行的测算,如果全面放弃存贷比指标,在理论上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138个基点。本次调整虽达不到138个基点,但也能对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起到积极作用。”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
鲁政委同时表示,考虑到银行业18.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存在,单纯的存贷比指标调整并不会让银行业额外增加多少融资,但却能够鼓励融资走贷款这一“正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弱化影子银行的发展动力。
仅调存贷比还不够
约束贷款的不只是存贷比,存款准备金和贷款规模等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发放贷款的能力
“将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计入存款指标,对利率市场化和直接融资的推动作用是明显的。”光大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周红红说。但曾刚也表示,约束贷款的不只是存贷比,存款准备金和贷款规模等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发放贷款的能力。如果其他指标不变,甚至更紧,仅靠存贷比一边放松,实际效果不会太大。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与75%的上限尚有距离。一位城市商业银行小企业部门负责人坦言,“其实,对大部分银行而言,存贷比都不是问题,很难达到有的甚至远远低于75%。其中一个影响因素就是贷款规模限制。”他表示,特别是对一些涉农小微企业来说,资金需求时间紧,过了急需贷款的一个月或几天若还没申请到贷款,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时机错过,此后再拿到贷款已没有意义。
民生证券研究院草根调研结果同样显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最主要的约束还是来自于央行对信贷额度的管控和资本约束,央行信贷额度不松,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得不到提高,单一的存贷比放松难以显著影响金融机构当前的信贷行为。
温彬还谈到,目前商业银行尚未正式对企业和个人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且贷款扣除项规模有限,因此,整个银行业存贷比下降幅度不大,部分中小银行的存贷比会因政策性贷款的扣除而有所改善。“下一阶段,商业银行会加大面向企业和个人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力度,商业银行负债市场化定价部分的比重会显著上升,从而迫使商业银行加快发展模式转型,以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挑战。”(经济日报记者 钱箐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