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逾万户

29.08.2015  12:32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0687户,同比增长40%。

  上图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热情为群众办理“商事登记”业务。 韶关日报记者梁伟摄

  记者28日从市有关方面了解到,自韶关率先在粤东西北地区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全市商事主体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0687户,同比增长40%。

  注重加强统筹谋划,高起点启动改革。2012年省启动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我市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很快便出台了《韶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从2014年3月1日起,实现与省级和珠三角地区同步实施改革的目标。值得一提的是,我市通过加强与省的沟通对接,全面实施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经营范围、停止年检验照等措施;且同步实施前置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两个目录”,全面推开“先照后证”改革;同步实施市场主体或经营场所许可经营项目“两个监管清单”,强化对商事主体“宽进”后的市场监督管理。

  注重市场准入改革,尽可能降低门槛。围绕市场准入环节中的办“”难问题,我市探索实行新机制,着力减少审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在通过精简前置审批事项方面,我市全面清理商事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不作为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合理放宽行政审批条件,减少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在放宽企业登记条件方面,我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与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和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改革配套,全面放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在规范商事登记服务方面,我市着力推进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模式,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查询、网上发照,推进商事登记申请材料和营业执照电子化。

  注重商事登记服务,多举措强化监管。我市重视准入与监管的统筹配套建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下狠功夫,全面落实“严管”措施。特别是在落实监管职责方面,我市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同时,我市还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专项抽查,监管考核等工作,确保监督到位。改革后,2013年、2014年企业年报率分别为90.16%和89.83%,均超过全省平均企业年报率,分别居省工商局23个考核单位的第9位和第7位。

  注重改革措施落地,全方位做好保障。我市通过抓好培训,加强指导,优化服务,扩大宣传,落实经费等措施,全方位做好各项基础保障工作,确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