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改实行“先照后证”激发创业潮

20.10.2014  16:57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是“先照后证”。“先照后证” 的模式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让更多的人进入创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营业执照换新颜 注册登记再提速

  “先照”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市商改办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今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旧版营业执照最迟使用期限为2015年2月28日。与旧版营业执照相比,新版营业执照存在三种变化。一是减少执照种类。将各类市场主体原有的15种营业执照样式统一为8种,版式统一为一种,易于公众识记。 二是规范记载事项。对执照记载事项依法适当增减、规范、相对统一,方便登记管理。三是强化公示功能。突出登记信息公示,尽量减少非登记信息,应用二维码技术方便公众辨认和查询相关信息。

  除了形式上的变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市民到工商从化分局办理营业执照,只要资料齐备、符合法定要求,办照由5个工作日减少为3个工作日;并且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可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再缴费。

   取得行政许可 方能开展经营

  商改以来,我市注册登记101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只保留了20项前置许可事项,其余81项全部改为后置许可项目。对于后置许可证(许可事项),不少市民群众误以为只要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可以一边经营一边办证。

  而实际上,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经营者都会收到工商部门的《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及《告知书》,明确告知经营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后,方可从事许可项目经营行为。如从事餐饮、食品、美容美发等许可项目,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服务许可证等。

   宽进严管:证照不齐开展经营将被查处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先照后证”,不仅是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办理的简单改变,在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对我市各部门提出了“宽进严管”的要求。

  据市商改办工作人员介绍,对于违规经营的业户,根据《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一般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业户;根据 《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于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许可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将依法查处。如市民发现经营者无照经营行为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发现无证经营行为可向各许可审批部门举报投诉。 (转载自《今日从化》  实习记者陈广宇 通讯员蓝衍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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