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商正式牌照:需满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8.10.2015  23:04
随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期截止日的逐步临近,有关虚拟运营商能否获发正式牌照的猜测层出不穷。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第六条与第八条对虚拟运营商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准入门槛做出了详细说明。

原标题: 虚商正式牌照:需满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 随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期截止日的逐步临近,有关虚拟运营商能否获发正式牌照的猜测层出不穷。日前,笔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虚拟运营商获发正式牌照需满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有关企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审核条件。同时,工信部还将参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对42家虚拟运营商在试点期内的表现作出评估,评估合格并且同时满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将会直接核发正式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

   正式牌照仅为口头语 学名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实,目前在业内广泛流传的“试点期牌照”、“正式牌照”仅为通俗意义上的口头语。正式学名应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

  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第六条与第八条对虚拟运营商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准入门槛做出了详细说明。这其中,除了对企业自身资质、注册资本、专业人才等方面有明确规定外,还对企业对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业务发展、实施计划、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公司信誉证明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如有一条不符合规定,则无法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除此之外,虚拟运营商企业在试点期内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

   2016年移动转售业务全面开放 批零倒挂成历史

  国办发〔2015〕41号发文已经明确2016年中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实现全面开放,这也为试点期过后政府继续大力推动此项业务发展埋下了伏笔。这意味着:2016年中国移动转售业务必将出台发展新政策。

  参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络接入、代理收费和业务合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的内容、资费与收费、合作行为等进行规范、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发现、监督和处置制度和措施。以此来看,试点期过后,虚拟运营商从基础运营商方面拿到的转售价也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明确。试点期内签署的动态价格调整机制也将有望充分落实。

  其实,翻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中有关“试点保障”一则第四条中便明确指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那么,既然明文规定,为何试点期内还存在批零倒挂的问题呢?

  移动转售业务开展试点时恰逢工信部发放4G牌照不久,虚拟运营商签订的均为3G网络转售,而基础运营商大多已经提前商用4G。而中国移动发展4G业务最为朝前,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时间上稍晚。然而,国内移动转售业务发展最快的便是中国联通转售企业,中国电信转售企业次之,中国移动转售企业最为靠后。这样一来,虚拟运营商在从3G网络向4G网络过渡时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联调期。一方面是虚拟运营商BSS系统对接支撑,一方面基础运营商也未完全做好接入准备,这样就导致基础运营商一直在用4G资费面向公众,而虚拟运营商一直为3G资费,签约的价格大多为2013年底时期的3G标准。

  虚拟运营商在2016年获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将会第一时间对接基础运营商4G资费标准。前不久,相关渠道已经获悉中国联通也将开放模组套餐转售,而中国电信4G联调也已经基本结束。近期多家最新试商用虚拟运营商推出的十分超值流量套餐便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例如99元包含4G流量和300分钟便冠绝华夏,性价比之高极为罕见,而这正是虚拟运营商企业推出的产品。

  由此来看,虚拟运营商必将在2016年迎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新政策。而为了响应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提速降费等诸多国家大政方针,虚拟运营商将迎来充分利好,继续推动电信资费降价发挥作用,通过互联网企业创新思维,促进电信行业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市场活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