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商行不卖玉 POS机变身提款机

28.07.2014  18:39

  玉器商行里只有几块石头、几个酒瓶稍作装点,门口却高悬银联标识,究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肇庆四会两男子以玉器商行作掩饰,利用POS机为“客户”非法套现,从中获取手续费,两年来套现金额高达1500多万元。7月15日,李玉明和廖国飞被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吕燕芬检察官介绍,家住四会市的李玉明在当地开设了一间玉器商行,为了便于管理和结算,以商行的营业执照向银行申领了一台POS机。2012年初,李玉明听说POS机刷卡套现可以赚钱,于是开始专营“信用卡套现”,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或者垫还信用卡透支款,从中赚取手续费。当年9月,李玉明的老表廖国飞也觉得“这个生意容易赚钱”,便合伙参与经营。2013年3月,该商行的POS机因交易异常被银行停用,但没有受到进一步核查。李玉明和廖国飞心存侥幸,在原址重新注册了一家玉器商行,竟然瞒过了银行的审查,又先后申领到3部POS机,继续他们的非法经营,“生意”还越加红火,直到今年4月被抓获。 

  李玉明和廖国飞在办理POS机的时候打听到,做玉器生意的可以申请到封顶的POS机,即每笔交易银行收取的手续费有封顶额度,而不论交易数额大小。他们申领的POS机中有一部是封顶的,为赚取更多手续费,一般使用该机套现,其他机型则作为其资金实力的展示。到商行刷卡套现的持卡人大多是短期急需用钱,想给点手续费套现,钻信用卡消费免息期的空子;也有来“养卡”的,即由商行先向信用卡垫付透支款,再由持卡人刷卡“消费”。持卡人一般是经朋友介绍,也有通过门面观察进来一试究竟的。李玉明和廖国飞在无任何真实经营业务和交易情况下,为持卡人刷卡套现,金额少则数百,多则几千上万,其中最高的一次近8万元,套现总金额达1500多万元。两年来套现达900多笔,每笔收取1.5%-4%不等的手续费,一般以现金支付或者把手续费直接用信用卡刷在结算账户内。 

  POS机本是方便买卖双方交易的工具,在李玉明和廖国飞的眼里却成了发财致富的捷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今年7月15日,李玉明和廖国飞被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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