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奖励喀什爱国宗教人士被害案5名有功警察1万元

11.08.2014  10:45

  处置喀什市爱国宗教人士被害案有功集体、个人受表彰

  疏勒县乡两级公安机关和5位民警表现突出

  9日上午,喀什地区在疏勒县公安局召开处置7月30日发生在喀什市的著名爱国宗教人士、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居玛·塔伊尔大毛拉遇害案件有功人员表彰奖励大会,对处置案件表现突出的2个集体和5位民警予以表彰。

  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居玛·塔伊尔大毛拉在主持完晨礼后,遭受三名暴徒袭击,被残忍杀害。案发后,党中央对案件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案件侦破工作,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目标,实施抓捕。当天中午,行凶暴徒被抓获,案件告破。

  现查明,图尔贡·吐尔逊、麦麦提江·热木提拉、努尔买买提·阿比迪力米提3名暴徒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预谋通过“干大事”提高影响力,于7月30日残忍杀害了居玛·塔伊尔大毛拉。

  表彰大会上,疏勒县公安局、塔孜洪派出所受表彰奖励,分获10万和5万元工作经费,5名民警授奖1万元。在该案侦办处置中,疏勒县公安局闻警即动,迅速开展卡点查控、追捕堵截等工作,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及时稳控、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抓捕中,3名暴徒持刀斧砍杀公安民警拒捕,民警果断处置,击毙2人,抓获1人。

  被害的居玛·塔伊尔大毛拉爱国爱教、德高望重,暴恐分子穷凶极恶、惨无人道地对宗教人士残忍下手,再次暴露了他们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暴露了他们的虚伪面目和险恶用心。”

  喀什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戴光辉表示,爱国宗教人士被害案充分证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稳定形势的研判完全正确,我们一定会以铁的手腕、铁的意志,重拳出击,迎头痛击,坚决把暴恐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各族群众根本利益。记者姚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