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喊停房产企业限量供应式销售 预售须办许可证
广州日报讯(记者陈钰凤)昨天,佛山出台《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惩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未拿到预售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这意味着佛山市场上常见的“挤牙膏”式的销售方式会被叫停。
该通知由佛山市住建管理局、佛山市发展改革局、佛山市工商局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联合发文。
该通知再次强调了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同时,通知强调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大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严肃查处,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第26条“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整改的”,扣诚信分10分。
这意味着,在佛山市场上经常存在的限量供应的“挤牙膏”式销售方式,被喊停。
另外,如果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诚意金、预订金、VIP卡等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购房预定费用的,一经主管部门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立即清退所有收取的费用,未清退完毕的不予受理办理预售许可的申请或暂缓办理预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