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让丈夫“喜当爹” 离婚后还想坑掉补偿款

11.09.2014  09:38

男子发现妻子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骨肉,到法院起诉离婚获判对方补偿25万元

女子让丈夫“喜当爹” 离婚后还想“”掉补偿款

东莞时间网讯 这是一宗“奇特”的离婚案,案情非常狗血。妻子既让丈夫“喜当爹”,又让丈夫“戴绿帽”。双方打完离婚官司,女子又借助一张收条,想“”掉属于前夫的25万元补偿。最终,女子的“计谋”没有得逞,法院认定,女子要支付这25万元。

2003年,女子李某和王某相恋。次年,李某生下一名男婴。但两人到了2006年才登记结婚。这几年,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两人登记后不久,王某发现,男婴不是他的骨肉,而是李某与前男友所生。同时,王某还发现,李某已经有了婚外情,而且李某还将偷情照片发到他手机上。王某认为,两人已没有感情,就到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判给李某。这套房产价值60万元,李某要补偿30万元给王某。法院将价值12万元的汽车判给王某,王某补偿李某6万元。同时,法院判处二人离婚,孩子由李某抚养,李某向王某支付1万元精神损失费。

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没有履行判决,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李某名下还有一处房产,于是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此时,李某却提出异议。她说,判决后,王某出具一份拿到她的25万元人民币的收条。虽然并没有实际支付,但该收条已可以当做王某免除她付款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李某认为,她已经履行支付义务。

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涉案收条仅显示王某收到李某25万元,并没有免除任何债务的意识表达,并且双方都承认,这笔款项实际并没有支付。法院认为,收条的证明力不足,最终驳回李某的异议请求。

李某不服,向东莞中院提出复议。李某认为,王某出具涉案收条的行为有效。但王某则辩称,李某为了独占房产,在诉讼前将房产虚假转给陈某,导致因李某无财产而终结执行。王某说,该收条是他提出购买该房产时,李某为让他支付全额房款而骗取他出具的,他并没有免除债务的意思,而事情办完后,李某还拒按收条内容向他付款。

最终,东莞中院维持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