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因喝酒遭辞退无故砍断女摊主左手 获刑7年
因喝酒遭到辞退,37岁的保安李某酒后无故将一位卖凉皮的女摊主左手砍断,还将周边多家店面和摊位的玻璃砸毁。昨天上午,李某被控故意伤害罪在通州法院受审,法院当庭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
上班前喝酒被辞
李某小学毕业,未婚,2009年从甘肃老家来京打工,事发前在北京某干休所当保安。今年6月5日晚9点,李某酒后在通州区马驹桥镇商业街某商场门口,因工作不顺等个人问题,无故抢夺张女士凉皮摊位的菜刀,并持刀无故将对方左手砍断,此外将周边多家店面及摊位玻璃等物砍毁。经鉴定,张女士的伤情为重伤二级,店面及摊位损失2550元。
“我那天喝多了。老板不要我了,就想把气撒在她身上。”李某供述说,事发当天中午,他在外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回到宿舍又喝了一瓶白酒。下午上岗时,因保安经理发现他违规喝酒,批评了他几句。晚上8点多,经理开车将李某拉到马驹桥,说辞退他,让其下车。
据保安经理称,李某是今年4月从一家中介公司被招工到干休所的。他喜欢喝酒,嫌工资低不好好干活,所以就想辞退他。当晚,他们将李某送回中介公司,与该公司一位经理做了交接,后李某独自离开。
为发泄断人左手
“我在大街上瞎溜达,没事找事,撒酒疯。”李某说,当晚他来到张女士的凉皮摊位前,一把抢走了摊位上的菜刀。之后,他一边晃悠着继续走,一边拿刀比划,很多路人喊叫着跑开。张女士担心李某伤人,请求旁边的男摊主要回菜刀,但对方不敢去。
李某走到一个水果摊后砍烂了几个西瓜,又拦下一辆摩的离去。几分钟后,看到李某坐着摩的返回,张女士上前要求对方还刀。没想到对方竟挥刀冲着她一阵乱砍,致其左手被砍下,身上多处受伤。张女士忍着剧痛跑开,李某举刀追赶未果,就将张女士凉皮摊位的玻璃砸烂。之后,他又分别进了一家熟食店和超市,将店内和超市冰柜的玻璃砸碎,边砸还边自言自语,“你不是有枪吗,冲我来”。
走到一个烤面筋的摊位附近,李某见到警察正从一辆警车下来,就用刀架在女摊主的脖子上,后被警察扑倒在地。提及自己的行为,李某对警察说得最多的就是“喝多了,记不清了”。
据悉,张女士经治疗后接上断手,经鉴定为重伤二级。至今,张女士为治疗已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回东北老家养伤。“我错了。”李某表示,其父母年迈,唯一的弟弟在浙江打工,但已失去了联系,其本人无力赔偿。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