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违建让人心塞 立法整治让城市管理乱象不任性

19.03.2015  11:24

噪音、违建、“牛皮癣”……市民感到很心塞

立法来整治,让城市管理乱象不再任性

市城管局建议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专家:立法要先从百姓最需解决的问题入手

东莞时间网讯 “有一家电讯店每天都会放音乐,声音很大,尤其是晚上和周末,吵得人觉都睡不安稳。”上个月,备受噪音污染困扰的李先生通过网络向城管部门投诉。记者留意到,和李先生一样,备受噪音困扰的市民不在少数。

不过,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晚上休息或许不会再受噪音的困扰了。

因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明确赋予设区的地级市及东莞、中山等不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专家希望,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东莞,对社会生活噪音、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城市管理乱象进行立法,让市民享受立法权带来的最直接的变化和好处。

市城管局也建议在社会生活噪音等方面进行立法,赋予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采取更有力的行政强制手段,让这些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城管“借法执法”难有效治理乱象

“我家对面楼下店铺音箱太大了”、“怎么楼下又有人烧垃圾”、“小区门口占道经营太严重了”……这些我们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事情,都需要找城管部门投诉。但是往往投诉后,可能就是好了一阵子,过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

这是为什么?昨天,市城管局从立法的层面给我们进行了解释。市城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在立法方面,目前,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无法可依,只能“借法执法”。但是,城管执法涉及范围非常宽泛、执法任务繁重、执法难度加大,也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

什么是“借法执法”?这位负责人解释,城管执法部门成立后,集中了行政处罚权,但立法机关并未跟进为城管执法完整配套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城管执法主要还是依据原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由于执法主体有所调整,这就称为所谓的“借法执法”。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城管执法必须强调立法和执法,法律法规不完善就会导致城管执法的冲突。

此外,在具体的执法工作方面,城管执法还面临执法手段不足的难题。市城管局说,比如当一部分街头执法权交给城管部门后,城管部门依然没有这个强制执行权或者强制措施。东莞市没有立法权,无法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导致对一些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制止手段。

建议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没有立法权的东莞,确实在很多城市管理方面受到了限制。那么,有了立法权之后该如何好好利用“立法权”?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群众不了解城管的法律权限,往往会觉得城管执法任意性大,在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冲突,不利于城管执法、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如果东莞有立法权,就可以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关于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规章或法规。

市城管局建议尽快制定和出台专门的《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通过立法,清晰界定城管执法的范围,明确与其他职能部门有交叉的执法范围,与公安、供水、供电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例如在违法情节的认定上,需要由原职能部门提供检测和勘验方面的协助;又如当城管执法遭遇暴力抗法时,须要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