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院、四分检揭牌 跨行政区划办案(组图)
昨日,一名法警经过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当天,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挂牌成立。
昨日下午2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开始接受立案。
吴在存
汉族,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北京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幸民
汉族,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新京报讯
昨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中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下简称“四分检”)揭牌并正式履职。这是继12月28日上海成立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后,全国第二个跨行政区划成立的法院和检察院。
铁路系统法院检察院“加挂牌子”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中央从制度上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重大顶层设计。”昨日,四中院、四分检发布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出席成立会议时表示。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新设立的四中院,系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加挂牌子,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号,而四分检的牌子加挂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办公场所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2号。
据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所谓“加挂牌子”,通俗理解就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依托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四中院。
另据记者了解,四分检也将对重大职务犯罪、环境资源保护等部分案件,在北京市范围内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管辖相关案件的时间节点为2014年12月30日,管辖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时间节点为2015年1月26日。
主任检察官承担办案责任
根据中央编办的批复,四中院核定政法编制140名,所需编制从全市法院系统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中调剂解决。全院设5个审判庭,1个执行局,1个综合行政办公室和2个司法辅助机构,编制和内设机构均明显少于其他三个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中央司法改革要求,四中院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设置法官名额46个,目前已遴选首批法官18名。
四分检设有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业务机构,以及1个行政机构和2个司法辅助机构,全院编制110人,本月已完成了首批10名主任检察官的遴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主任检察官为四分检首次设立。据介绍,主任检察官作为办案组织负责人,在检察长授权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办案权等相关职权,对做出的案件处理决定承担办案责任。
解读
“去地方化”有助司法机关公正办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四中院、四分检的成立有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司法辖区和行政辖区相对分离,司法机关不受地方人、财、物的控制,从而做到独立公正依法行使法院的审判权和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权。这是司法改革中“去地方化”的重要举措,也符合司法辖区设立制度的发展规律,也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有关部署的举措。
对当事人方面,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有利于保持程序公正,使双方当事人更加信赖司法机关行使权利,从而对司法结果更加满意地接受。
另外,使得跨区民商事案件和跨区行政案件能够得到更为公正,更为有效的解决,同时有利于法院和检察院总结代理相关案件的经验,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
就四中院和四分检将会进行哪些探索汤维建表示,首先,跨区划法院和检察院的管辖范围需要得到较为明确的界定,和普通法院管辖范围做到互补,防止法院和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争夺管辖权、或相互推诿。
其次,跨行政区划的司法机关人员的产生,人财物的管理,也是要审结机关来统一进行,因此要防止新的地方化问题,防止地方利益通过审结权力机关来渗透到跨行政区划的司法机关,从而影响公正行使司法权。
第三,要对跨区划设立的法院和检察院建立严密的法律监督制度,既要保证人大对他们行使法律监督权,又要使他们所在地区的人大代表能够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从而使得对他们的法律监督,不会因为跨行政区划而变得更加困难。
现场
四中院首个案件立案
当事人立案大厅门前排长队,成立当天立案4件
昨日上午刚揭牌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午就有五六拨当事人来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下午1时50分许,距离开门时间还有10分钟,北京四中院立案大厅门前,已经排起了五六米的长队。排在第一位的是一位湖南口音的中年男子,他手持厚厚一叠诉讼材料,计划对当地政府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该男子不停强调“当地不管”,所以听说北京成立“跨区划”法院,专门赶来立案。
不过法院方面介绍,目前四中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其中跨区域主要体现的是以本市区(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等。“也就是说,以前告海淀区政府的案子,一审要到海淀法院,但以后就要脱离海淀区,直接到四中院来立案,脱离海淀区的区划。”
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解释,这名湖南男子离开。排在他后面的是几位当事人,也计划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均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采访。
昨日下午四中院发布消息,当天四中院共立案4件,包括1个行政案件和3个执行案件,另外收案6件正在审查中。经过立案审查后,马玉芝诉朝阳区政府行政不作为案,成为该院第一起案件。
公开课
为什么要成立四中院、四分检?四中院、四分检和其他中院、检察分院的管辖范围怎样划分?四中院、四分检和铁中院、铁检分院有何关系?记者就此查询北京法院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网,并采访相关人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机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995年4月21日成立,管辖范围为石景山、海淀、门头沟、昌平、延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995年4月成立,管辖范围为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6日成立,管辖范围为朝阳、通州、顺义、平谷、怀柔、密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11月6日履职,集中管辖原由各中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30日揭牌并正式履职,依托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成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1999年3月26日成立,管辖范围为石景山、海淀、门头沟、昌平、延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1999年3月26日成立,管辖范围为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2013年8月6日成立,管辖范围为朝阳、通州、顺义、平谷、怀柔、密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2014年12月30日揭牌并正式履职,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
1 为什么要成立四中院、四分检?
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防止审判不公
新的司法管辖规定体现了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的要求,有利于从制度上防止对审判工作的不当干扰,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例如,以前告海淀区政府的案子,一审要到海淀法院,但以后就要脱离海淀区,直接到四中院来立案,脱离海淀区的区划。
2 四中院和铁中院有何关系?
属“一套人马、两个牌子”,铁中院仍存在
四中院是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加挂牌子,四分检是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加挂牌子。通俗理解就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这主要因为铁路法院划归地方之后,目前处于过渡期,基层铁路法院仍然存在,但只有一审职能,而我国是两审终审制,从制度上要保留完整性,因此目前铁中院仍然存在,但在其基础上建立四中院,组成跨区域法院。
3 四中院审什么案?
跨地区行政诉讼、重大环境资源保护等六项
四中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具体包括:
以本市区(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但目前各区(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以区(县)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仍由各区(县)人民法院办理;
按照级别管辖标准,应由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险纠纷案件、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
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特殊案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通知》,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4 四分检管辖什么案?
知识产权类诉讼监督、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等八项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跨地区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诉讼监督案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
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跨地区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
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生在民航、公交、水运领域并由其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
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
对话
四中院院长吴在存:
“行政诉讼脱离行政区划牵扯”
新京报:有人评价跨区域法院的成立,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对此你怎么看?
吴在存:四中院从案件管辖角度上,首先体现了跨行政区划,目前将主要审理的是全市重大案件,包括行政、民商事、刑事案件。而在审级上,也将是指定管辖、集中管辖的方式,比如过去告区县政府的行政案件,都是由普通法院管理,但以后就都完全到跨行政区划法院,这就脱离了行政区划本身的牵扯,有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新京报:设立跨区域法院,对诉讼格局会有哪些影响?
吴在存:尽管现在全国首批只有两个(北京、上海),对于构建普通案件在地区法院、特殊案件在跨区域法院的诉讼格局,对于司法权的优化配置,确保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意义都很大。
过去的案件与行政区划结合比较紧密,受到了地方方方面面的一些干扰。比如人财物的体制,就要依赖于基层行政格局。现在提级到跨行政区域法院,有利于司法标准的统一,也恰恰是这项改革的初衷—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干扰。目前四中院法官的任命、人财物的管理,完全是由市级财政、组织部门、人大来统管。
新京报:四中院首批遴选法官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吴在存:首批共计遴选法官18名,再加上院庭长本身,共有20多名法官。首批法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88%,平均年龄39.6岁,从事审判工作时间平均在10年左右,可以说是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专业水平高、审判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法官遴选下一步要制度化、常态化,今后肯定还会有一个相对稳定的遴选委员会。总之,按照中央四中全会,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法官一方面要享有应当享有的审判职权,但另一方面也要承担需要承担的责任,但这些都需要相应的司法保障跟进,真正让法官做到责权利一体化。
四分检检察长张幸民:
“公益诉讼检察官要敢于担当”
新京报:此次首次选任主任检察官,办案机制对比过去有什么区别?
张幸民:顾名思义,主任检察官就是要对案件全权负责,过去案件管理模式是层级比较多,一般来说有三级,承办人是一层意见、所在部门一层意见、主管检察长是一层意见,就是层层审批,这样一旦案件出现质量瑕疵,再追究和倒查责任显得比较分散。施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此次司法改革的重点,就是要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谁办案谁负责,终身负责、负责到底。除非重大疑难案件,原则上不再层层审批。
新京报:四分检的司法辅助人员有哪些,办案团队是什么结构?
张幸民:有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由主任检察官带领,形成一个办案团队,为整体的案件负责。固定结构还需要再设计,根据我们的编制,至少要三人以上的团队。
新京报:对于司法改革,四分检还有哪些新尝试?
张幸民:四分检今后完全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来管理,如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的员额制,来进行全新的管理模式,体现检察官有责任独立公正执法办案,减少行政化,减少方方面面干预。
新京报:在公益诉讼方面,四分检今后会有哪些突破?
张幸民:公益诉讼也是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的一项重点,目前还在探索当中。假如今后有一些危害环境,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食品、药品方面的现象,但是没有负责任的主体的时候,检察官就要承担责任,采取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在探索中,采取什么方式、在制度、程序、法律依据还需要完善,但是这是检察官一定要承担的任务和趋势,将来检察官要在公益诉讼方面敢于担当。
A08版-A09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张媛 刘洋
A08版-A09版摄影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