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3年受理家暴信访1135宗 四渠道可求助
去年3月12日,东莞市妇联向日葵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在企石镇揭牌启动。(资料图 杨泽彬 摄)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今起正式实施,身体暴力和“冷暴力”等被纳入反家暴范围
东莞时间网讯 今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次家庭暴力概念的“扩容”,不仅将身体暴力和“冷暴力”等纳入了反家暴的范围,而且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寄养、同居、收养)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要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妇联获悉,2013年全市妇联系统信访数据2458宗,家暴案件458宗,占18.6%;2014年全市妇联系统信访数据2152宗,家暴案件328宗,占15.2%;2015年全市妇联系统接受的信访案件2761宗,家暴案件349宗,占12.6%。这3年来累计受理了1135宗家暴案件,显现逐年下降趋势;并且,东莞先行先试,通过“保护令+庇护站”的方式,保护受害者不受家暴伤害。
身体暴力“冷暴力”都属“家暴”
何为家庭暴力?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这一规定,身体暴力和“冷暴力”等都被纳入了反家暴的范围。精神暴力、语言暴力(包括辱骂、恐吓、威胁、冷漠等),是家庭暴力常见方式,对人的身心伤害很大。
此次家庭暴力概念的“扩容”,将直接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为家庭成员划出更明确的红线。反家暴法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是指哪些?共同生活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寄养、二是同居、三是收养。对反家庭暴力法的这一规定应当明确的是,没有婚姻关系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同居双方都有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利。
告诫书保护令可管“疯狂拳头”
家庭暴力多具有长期性、反复性。为此,反家暴法规定了告诫书和人身保护令两项制度。
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告诫书需要记录加害人的身份问题、 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而且,告诫书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子的证据。
此外,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包括,要求加害人不能再实施暴力;要求加害人不能再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更严重的情况可责令加害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在这些基础上,如果还有问题,可对加害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暴法最大的亮点之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一般情况下法院要在72小时内作出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特殊情况24小时必须作出。对于施暴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东莞先行先试“保护令+庇护站”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已经试行了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且效果明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2月28日,全国法院共发出500多份人身保护令,家暴认定率近三成:而东莞早在2011年11月25日“国际反对家庭暴力日”当天,市第二人民法院签发了东莞市史上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保护受害者不受家暴伤害。
2015年3月12日,全市首个“家庭式”家暴庇护中心——企石镇向日葵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正式挂牌投入使用。该中心设置了静心休息室、儿童室、舒心园、洗漱室、厨房等功能室,以“家”的形式,为有需要的弱势妇女提供免费庇护和社工专业服务。目前,该中心已成功接访4宗家暴案例,及时保护受害人、通过家庭暴力告诫、法律教育震慑施暴者,很好地维护家庭和谐和稳定。
另外,2014-2015年,东莞“家‘圆’行动——东莞市反家暴社工援助计划”共开展活动55场,个案辅导34个,热线咨询424人次,直接受众达4480人次,间接受众达1236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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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生家暴,四个渠道可求助
1、拨打电话12338,向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反映。妇联工作者和社工及时介入;
2、报警电话:110,法律援助热线:12348,或者到本村(社区)的家暴投诉点求助;
3、企石镇片区的拨打“0769-82218823”,向企石镇向日葵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社工求助;
4、拨打0769-27227250,向“家‘圆’行动——东莞市反家暴社工援助计划”团队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