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工作日未回复举报 深圳市监局或有近千单败诉

02.11.2014  09:12

  【21CN聚投诉 高漫 2014.10.30报道】10月27日深圳知名举报人陈书伟一下子收到了60份判决书,且全部胜诉,而被告则是担负政府打假职能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对于原告举报未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据陈书伟称,今年7月8日以来,就类似问题,他们5位举报人先后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共1105个,目前已收到460多份判决书,均判决被告败诉;如无意外,其余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是相同的。

  2014年10月11日,《深圳商报》曾在要闻版刊登记者苏海强一组报道:《“他们是超市里的撞车党”》、《应严惩性质恶劣的职业举报人》,高调为深圳市零售行业协会发声,称七成职业举报涉嫌敲诈,商超、供货商叫苦不迭。

  举报人起诉案件太多,“法官私下求撤销部分案件

  6月22日及23日,陈书伟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提交举报98个,举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米兰购物广场在销售各类葡萄酒、白酒等商品时,违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要求依法查处、依法奖励、依法答复。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7日进行执法检查,于7月10日进行并案调查。在此过程中,该局并未对陈书伟进行回复告知。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或者转办”。也即是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迟应于7月2日告知陈书伟对其举报是否受理或转办,但是截至7月16日陈书伟提起诉讼之时,该局仍未有回复。

  9月18日,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对原告陈书伟提起的60个行政诉讼案件,统一进行公开审理。依据上述规定,法院认定被告深圳市监局负有对有关价格举报事项进行依法查处、对举报人要求给予举报奖励事项依法进行处理的职责。

  10月27日,陈书伟称,已收到60份判决书,均判决被告败诉。

  “本来是起诉98个案件,后来撤了38个”,陈书伟告知聚投诉记者,“由于案件太多,该案一名王姓法官助理私下找我几次,希望我可以给他一点面子,撤销部分案件”。据陈书伟统计,他和另外4名原告共撤销案件250个,所撤案件的诉讼费均由被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聚投诉记者电话联系该法官,对此说法进行核实。王法官回应,“这个去问陈书伟吧,案件是依法判的,其他的不方便透露”。

  陈书伟表示,目前5位原告已收到460份判决书,均判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败诉,如无意外,其余395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是相同的。至于之前在该局官网上所提交的举报,陈书伟表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受理5个月后告知处理结果,并根据处理结果对其依法奖励。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实质回应

  就陈书伟所述情况,10月28日,聚投诉通过新浪微博官微@21CN聚投诉 私信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 ,请其核实并回应是否上诉,迄今没有回复。

  10月29日,聚投诉记者致电该局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其部门只负责处理采访前期事务,不回答问题,相关问题可致电负责局内行政应诉工作的法规处旷科长。29日及30日,记者多次拨打旷科长办公电话,一直未有人接听。

  记者联系到该局派出机构的一位案件承办人,对于该局未在法定时间内回复举报人一事,该案件承办人表示,以前是作出行政执法后再告知举报人,现在这个《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是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单位事务比较多,人手不足,所以就没有做到。

  聚投诉记者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查到,发改委2014年第6号令明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深圳市监局网站上尚未公布该新规,记者在该局网页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一栏里查到的,仍是2004年8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