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因公牺牲民警入选“最美基层公安民警”

08.04.2015  11:12

  广东新闻网江门4月7日电  (李健群 黄宇军)江门市公安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该市因公牺牲民警刘永超,近日获得了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评选的“最美人物”之“最美基层公安民警”荣誉称号,是广东唯一入选代表。

  据介绍,为大力弘扬公安英模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进一步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公安民警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公安部会同中宣部联合举办此次活动。

  此项活动,全国公安机关共推选出10名战斗在基层一线的“最美基层公安民警”,江门市因公牺牲民警刘永超是广东唯一入选代表。近期,刘永超的家属在江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将赴京参加“最美基层公安民警”发布活动。

  据悉,刘永超,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台山市公安局大江派出所、冲蒌派出所、深井派出所和南门派出所工作,生前为南门派出所教导员,二级警督。2014年12月5日,刘永超在组织对辖区一名涉毒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过程中不幸壮烈牺牲。

  刘永超从警19个年头,无论是参与治安巡逻还是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无论是抢险救灾或是救助民众,他都勇担重任、奋不顾身,坚决完成任务。从警以来,他恪尽职守、踏实肯干、深入民众、服务民众,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3次,2012年荣获“优秀政工干部”称号。目前,江门市警方已为刘永超申报革命烈士,并向公安部申报一级英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