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狂制八种假药 流入三省超1200间药店
东莞时间网讯 老乡三人形成制药团伙,生产销售假药分销至广东、江西、福建等省的1219个药店、卫生站、诊所,推销“克喘灵胶囊”等8种假药9473瓶,并由快递公司代收货款53万余元。日前,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张某文、张某根、赵某英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6年不等刑期,并处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
团伙生产包装销售收账“一条龙”
张某文、张某根、赵某英(女)系来自同一地方的老乡,在张某文带领下,三人形成制售假药团伙,分工明确。自2010年3月起,张某文利用假药材料先后在横沥镇、企石镇等出租屋内生产“克喘灵胶囊”、“健喘灵胶囊”、“咳喘灵胶囊”、“复方咳喘王胶囊”、“骨康宝胶囊”、“骨诺康胶囊”、“特效骨痛宁胶囊”、“骨强康胶囊”等8种假药。张某根自2010年11月开始参与生产、销售假药,主要负责对假药进行包装,并到各药店推销假药。赵某英自2011年11月开始参与生产、销售假药,主要负责对假药进行包装,并负责提供银行卡供转账快递公司代收货款。
张某文等人搭建三个虚假网站进行宣传,三人携带伪造的文件到东莞、深圳、中山等市及江西、福建等省的1219个药店、卫生站以及诊所推销克喘灵胶囊等8种假药共计9473瓶,又通过快递公司将假药销售给药店、卫生站,并由快递公司代收货款531540元。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克喘灵胶囊”等8种药品均为假药。
2012年2月17日12时许,警方在横沥镇某工业区巡查时发现张某文等人制售假药的窝点,当场在屋内抓获张某文、张某根、赵某英,查获“克喘灵胶囊”、 “健喘灵胶囊”、 “咳喘灵胶囊” 、“骨强康胶囊”等假药8087盒及10262瓶。公安人员在张某文使用的长安奔奔小轿车内搜出骨强康胶囊139盒(50粒装),克喘灵胶囊122盒(50粒装),名片(化名为张国强)80张,伪造的某药业有限公司文件19套。
500多人的证人证言佐证犯罪事实
2012年7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文、张某根、赵某英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案有500多人的证人证言予以佐证。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销售假药时间长,销售假药的数量多,应从重处罚。
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文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张某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赵某英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