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军士长住上团职经适房 不少领导干部无房

16.10.2015  18:54
原标题:解放军军士长住上团职经适房 不少领导干部无房

  “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能在省会城市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第26集团军某旅一级军士长于世忠的妻子李淑霞拿到新房钥匙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是部队的好政策让我们在省城有了温暖的家。”9月下旬,该旅严格按照上级依法保障的精神,按团职待遇标准给符合条件的于世忠分配了住房。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中,该旅党委针对基层官兵面临的实际困难,秉承“士兵至上、基层第一”的理念推行“十大暖心工程”,其中一项就是“住房暖心工程”。今年年初,上级机关按照相关政策划拨给该旅7套经济适用房,如何分配成为官兵关注的焦点。

  由于经济适用房数量有限,刚开始提出申请的全都是旅里符合条件的副团职以上干部。旅党委研究后决定重心下移,将分房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基层官兵倾斜。按照住房政策规定,服役22年以上的高级士官执行团职标准,服役17年以上不满22年的高级士官执行营级标准。该旅一级军士长于世忠服役25年,完全符合分配团职待遇经济适用房的标准。

  于世忠是该旅雷达技师,入伍25年来维修保养装备上千次无差错,多次圆满完成各种大项军事任务,多项成果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奖,荣获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一等奖。妻子随军10多年,由于房价高收入低,他们无力购买商品房,一直在市区租房。

  “我是一名战士,能分经济适用房?”于世忠自己都没往这方面想。“你完全符合分房条件。”军务科主动给他讲明政策,帮他开具证明材料,营房科帮他办理手续并按程序进行逐级申请,旅党委则在综合评比打分排名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基层官兵的特殊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给予加分。最终经过综合排名衡量,于世忠综合打分排在第三,具有优先选房权。

  一把钥匙开启幸福之门。该旅上报的分房方案获得上级批准后,于世忠领到了钥匙,一家三口利用周末来到新房查看装修进展。置身宽敞明亮的客厅之中,妻子李淑霞把门窗玻璃擦了又擦,儿子于洪磊则忙着清理建材垃圾。于世忠感慨万分地说:“这次能分房,得益于各级领导倾力推行的‘暖心工程’,我一定加倍努力干好工作回报组织的关爱!

   据介绍,该旅这次分房既看职务资历更看成绩贡献,不少领导干部因分数较低排名靠后而未能如愿分房。这一结果看似有点“意外”,却赢得全旅官兵“点赞”。

   政策法规链接

  ●服役22年以上的高级士官执行团职标准,服役17年以上不满22年的高级士官执行营级标准。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中央军委[2009]9号文件)

  ●军队经济适用性住房,应当适应社会化保障的要求,采取集中统建、单位自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摘自《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16号文件第二章第五条)

  ●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两居室、三居室和四居室为主要户型,其面积参照各职级军队人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设计。

  ——摘自《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16号文件第六章第二十三条)

  (曾吉祥、特约通讯员陈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