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困难高校毕业生将有求职创业补贴
昨日,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计划,“十三五”期间,东莞全市将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0万,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值得关注的是,东莞将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积极求职,每人可获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困难毕业生有临时生活补贴
《意见》规定,东莞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扶持政策多达8项。根据相关规定,在东莞高校就读的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将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根据要求,东莞还将对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临时生活补贴,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失业期间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将继续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企业就业补贴。根据规定,东莞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东莞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毕业生一次性2000元的企业就业补贴。
实施“机器换人”淘汰低端岗位
记者了解到,东莞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吸纳就业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带动就业,东莞还将实施“机器换人”计划,逐步淘汰经济附加值低、危险性高的低端岗位。
此外,东莞将发展金融租赁、电子商务、海外仓储、物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就业扶持政策还有不少:
社保补贴
毕业5年内的东莞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东莞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由用人单位负担的保险费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见习补贴
东莞35岁以下未就业青年,参加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开展的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活动,见习期由政府给予35元/天的见习生活津贴,由见习训练单位每月给予不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见习期2~3个月。
见习人员完成整个见习期的,由政府按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见习训练单位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见习补贴。
租金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以及本市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进驻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租用场地创业的,可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补贴3年。(唐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