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殴同学,狼性?兽性!

10.05.2019  11:51

  ■ 木 禾

  距蕉岭发生学生打人事件仅十余日,5月7日,一则兴宁一初一女生校外遭5名学生3分钟扇60余次耳光的视频再次引起市民的关注和热议。 所幸蕉岭、兴宁两地相关部门获知情况后,均及时处置,事件没有进一步恶化。

  相比之下,上月23日发生在甘肃陇西渭河学生打人事件中的张凯就没那么幸运,他在校外被5名同校学生围殴至几乎遍体鳞伤,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学校不是江湖,是学习知识、传递文明的圣地,屡屡发生学生暴力事件令人费解。人们不禁疑惑: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了?怎么不喜欢读书就喜欢打架呢?如何采取有效手段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学生暴力事件屡发,跟惩罚不到位有着莫大的关系。据了解,甘肃陇西学生打人事件中的死者家属已和施暴者家属达成了谅解。而《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笔者不明白,把同窗围殴致死,难道情节还不够恶劣?手段还不够残忍?后果还不够严重?就算是家属选择了谅解,当地的职能部门也不能“和稀泥”草草结案了事吧?我们常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惩前”,如何“毖后”?不根治打人学生的“病”,如何挽救他们的“人性”?

  此外,学生屡涉暴力,跟他们的认识有偏差也不无关系。有的学生认为朋友有事就该两肋插刀“仗义”相助。然而,在法治成为社会主旋律的当下,有话必须好好说,用拳头解决问题不但涉嫌犯罪,更是天理难容。甘肃陇西学生打人事件中,打人者父母口里说“他该负什么责就负什么责”,貌似通情达理,而当事学生可有读懂自己父母内心“恨铁不成钢”的焦虑和内伤?学生要有“狼性”不假,但我们需要的“狼性”,应该是为了事业、前途而团结奋进的那种拼搏精神,而不是一言不合就残忍向同窗下死手的没心没肺的“兽性”。

  相由心生。作为祖国未来的学生们,有“狼性”是社会之幸,有“兽性”则可能为祸社会。广大青少年诚然需自觉培养“狼性”摈弃“兽性”,自己要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远离暴力和低级趣味,努力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