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建立固体废物污染工作台账 针对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销号
制图/乔雨
全市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工作台账
针对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销号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周桂清)5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进会议,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根据印发的《东莞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市级层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多个跨部门跨镇街专项行动专责组,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固体废物,建立工作台账。针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全方位提升固废污染打击力度,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全市逐一排查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整治涉及面广,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市镇两级的通力协作。为集结各方力量,《方案》明确,东莞将组建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专责组,负责指导、督导涉固体废物案件的调查处理,对涉案公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督促公安部门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方案》规定,各镇街(园区)要组织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对码头、河道、插花地、未利用地等区域,以及对固体废物产生和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信访投诉案件涉及的企业、汽车4S店、汽车维修店、垃圾焚烧厂、印染行业、造纸行业、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固体废物经营单位、废品回收站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等;要紧盯生活垃圾、生活污泥、建筑垃圾以及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等环节;同时,要同步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
引入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
《方案》明确了全市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的机制,并引入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聘请东莞理工学院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评价,通过实地巡查、网络舆情收集分析、电话随机访问等方式,评析镇街(园区)工作进展和成效。
巡查督办和现场处置实行职能部门分片区牵头负责制,各牵头职能部门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全程全权牵头负责对责任片区的镇街(园区)开展专项行动,对涉及固体废物和场地处理处置进展实行督办指导。
各牵头职能部门每个星期开展巡查督办不少于一次,每个月对责任片区内的镇街(园区)开展巡查督办,行动期间对责任片区的每个社区开展巡查督办实行全覆盖。对信访投诉案件涉及的企业,重点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废品回收站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大型建筑工地等进行重点巡查检查。
结合扫黑除恶“一案三查”
在专项行动中,凡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必须立即依法查处,实施顶格处罚,符合现场查封条件的立即现场查封,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立即实施行政拘留;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或会同公安部门及时予以刑事立案,严惩环境犯罪。
《方案》还明确,要把本次排查整治行动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对发现黑恶势力参与其中的,坚决予以打击;对发现职能部门或公职人员监管失职、渎职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东莞将实行“一案三查”,专项行动将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对发现的黑恶势力坚决予以打击,对案件涉及的企业违法犯罪嫌疑人、土地物业业主、相关公职人员等同步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