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国企领域查处300多人 人均涉案180多万

17.03.2015  10:15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新快报讯记者郭海燕 通讯员粤检宣报道 去年,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贪腐两亿被判死一案,将“国企腐败”推上舆论焦点。日前,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接受媒体采访透露,广东去年在国企领域查处三百多人,这些人均涉案达180多万元,其中四成人原担任着领导职务。

   去年查处国企厅级干部7人

  郑红透露,2012年至2015年1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1075人,其中要案79人,厅级以上17人。在这些案件中,贿赂案人数最多,达到657人;涉及贪污案共有329人。

  “突出查办重大投资决策、资金资产管理、重大工程建设、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岗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郑红分享办案经验介绍,去年共有353人被查办,人数上升。

  郑红说,国企领导班子成员腐败现象突出,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腐败现象呈蔓延态势。数据统计,这353人里,处级以上要案35人,包括地厅级干部7人。近四成人员担任诸如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国企领导职务,共计人数133人;其中有92人是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成来自自首两成来自举报

  在分析国企贪腐特点时,郑红说,2014年查办的案件中,侦查终结金额共5.56亿余元,人均涉案180多万元。郑红介绍,国企腐败窝案、串案特征明显。

  譬如,去年,广州市检察院查处的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窝串案,立案17件18人,涉案金额高达2.3亿余元。韶关市检察院先后查办了韶关市冶炼厂28人贪污贿赂窝串案和韶关钢铁厂20人贿赂犯罪系列案,两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据了解,去年查办案件中,仅一成来自于自首,两成来自举报,近五成属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

  郑红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大国企领域案件的查办力度,在今年开展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中,查办国企领域贿赂案件也将作为办案重点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