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老鼠仓”获缓刑 最高检抗诉

10.12.2014  04:29

  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涉嫌老鼠仓案9月22日二审开庭

  中新网广州12月9日电 (索有为 粤检宣)广东省检察院9日披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于12月8日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据了解,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期间,操控三个股票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883万元。

  由于交易金额巨大,出生于1982年的马乐被称为目前国内公开审判的最大的“硕鼠”。

  检方介绍,2014年1月2日,深圳市检察院就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24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4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抗诉。广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10月2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确有错误,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

  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