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共享单车标准征求意见
记者23日获悉,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和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生产企业、运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参与的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日前完成编制,今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孟凯介绍,产品标准《共享自行车 第1部分:自行车》(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共享单车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还参考日本、欧盟等地的先进标准,根据共享单车的特点增加了车辆维修要求,明确报废时限为三年,实现产品质量全过程管理。
《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包括居民关心的设施设备维护要求、押金管理、投诉举报使用人诚信体系管理和使用者伤害赔偿等内容,比如,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投入车辆总数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保人员等,保障居民的使用体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晓军说,市场主体自我制定、自主承诺执行的团体标准上线后,企业未来就需要按照标准执行,标准将有助于强化市场主体自律,促进新生行业的规范发展。
居民争议的焦点问题解答
●质量和安全怎么规范?
明确报废时限为三年,实现产品质量全过程管理;每年要进行存量车复检,故障车辆应在48小时内拖离故障现场。
●“乱停车”怎么解?
要求企业按照投入车辆总数以不低于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运人员。
如此一来,人力配备充足,可以及时拖离和维修故障车辆,“调配”车辆到需要的地方。
●押金、预付金怎么管?
押金和预付金退回的时效应不超过7天,押金应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监管;此外,在终止服务前,应主动提前通知用户,并对押金及储蓄金的退还方式进行说明。
●使用者伤害赔偿如何进行?
要求企业制定对用户在接受共享自行车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第三者伤害的赔偿条件。
文本整理: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