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来粤督察医改举措落实情况

26.10.2018  22:34



10月22-24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六督察组组长、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率队来我省督察医改举措落实情况,充分肯定广东综合医改经验,表示将把可以复制推广的广东医改经验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加以推广。

23日上午,督察组在广州召开了医改督察工作座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洪主持会议。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省医改办主任段宇飞汇报了全省深化医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介绍我省在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广药品和耗材集团采购、加快推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方面的措施和成效。督查组一行还听取了广州市、深圳市深化医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督察组对我省医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我省率先落实“两个允许”,在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供给、二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方面都有新的突破;并对广州市全面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深圳市罗湖区实行“总额预付、节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非常关注、寄予厚望。督查组指出,深化医改已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希望广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谋划好、开展好医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医改组织保障体系,把前期出台的政策落地落实,并在全省全面推开。要抓住分级诊疗在强基层这一关键,大力提高基层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广东基层医疗硬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同时,解决好怎么保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怎么让优质资源下沉的问题,努力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成为全国的引领示范。要利用大数据时代,加强全省的评估与评价,推出具体评价指标和数据成果,努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刘洪副秘书长表示,广东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把深化医改有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到实处,抓好近期医改重点工作,推进取消耗材加成、价格调整、按病种分值付费等。进一步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突出政府主体责任,改革健全办医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补偿机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在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黄飞陪同下,督察组先后深入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市南石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圳市罗湖区东门社康中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等地进行督察,并召集多家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