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改办:简政放权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中新网9月10日电 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今日指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管和放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在大力简政放权,不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以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是对政府转变管理理念、转变方式的重大挑战,也是重大考验。
国新办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媒体问及,有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之后在放和管的配套衔接方面似乎仍然不够,在未来国务院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加强完善这方面的工作,尤其是监管方面。
李章泽表示,对于这个问题国务院各部门都很重视,国务院的领导也重视。总体看来目前还处于探索摸索阶段,还需要上下共同努力。当前着重在做四件事:
一是把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前不久国务院专门出台20号文件,《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同时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以及《信息公示的暂行条例》,好几个文件,特别是国发[20]号文件,从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等七个方面一共提出了27条具体意见措施,对这27条具体改革措施,现在都已经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这一系列文件,一系列政策都为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职责分工,要把这些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在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对取消下放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同步研究、同步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同步落实。这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一年多来我们研究每一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中要着力把握的一个原则。随着改革的推进,这方面越应该强化。比如最近一两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每一项我们都要求同步提出比较具体可行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且同步跟进、同步落实。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下放一共是87项,每一项后面都跟着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
三是注重同步推进。目前有20多项经过多方认证和部门沟通、专家评审认为应该取消,也可以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但是因为它对下一步事中事后监管一些措施不太明确,或者是提出的措施不太具体、操作性不强,为了慎重起见,暂时没有取消下放。待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拿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监管措施以后,再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地方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对每一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都要在实施运行中及时跟踪了解、检查落实。国务院要求每一项取消下放都要有一个细化的要求,采取发文、培训、现场指导座谈等办法,确保每一项取消下放的审批行政审批能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