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这一年:简政放权 这些大事与你息息相关
国务院有多看重“简政放权”?
据不完全统计,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已召开的100多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至少有50项议题与简政放权直接相关。2013年、2014年、2015年的首次常务会,都分别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
“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奇葩证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许可......这些跟咱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也全部都是国务院关心的问题。
那么,国务院这一年,到底在简政放权方面出了哪些实招?又将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
中国政府网新媒体为你一一梳理。
国务院十条关键举措剑指“审批难”
政策 | 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红利《通知》提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10个方面具体举措: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二是推行受理单制度,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是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四是编制服务指南,列明各项相关内容,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五是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六是探索改进跨部门审批等工作。七是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实行“阳光审批”。八是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设立咨询台、在线应询、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确保申请人知情权。九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十是严格责任追究。——2015年2月4日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5〕6号
国务院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
政策 | 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红利《决定》提出,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2015年3月13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国务院6方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政策 | 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红利《通知》提出六方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清理事项。除依法设定的外一律不再作为审批的受理条件,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不得转嫁为申请人的义务等。
(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