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国土局和住建局回应:依法打击“违建”歪风
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和市规划局分别对“违建”治理工作作出表态,表示要“严厉打击违建”、“加大普法力度,加强依法报建意识”后,市国土局、市住建局针对“打违”也分别作出回应。
市国土资源局:灵活分类处置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局正全力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核查市区每宗违法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土地登记,包括用地批准文号、土地证书等及土地流转情况,并实地测量和核实用地面积,做到逐宗建档。
据市国土资源局统计,本次行动共查处68宗违法建设用地,实际占地面积51181.8平方米。违法形式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未办理用地手续违法建设行为。市区在查的违法建设用地中,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30宗,实际用地面积12384.9平方米。这些违法用地是以村委会草契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又无报建,“业主”擅自动工建设。二是未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但在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手续后的违法建设行为。该类用地11宗,面积11027.7平方米。业主在未办理报建手续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三是已在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手续的违法建设行为。该类用地27宗,实际用地面积27769.21平方米。业主在未办理报建手续或虽有申办报建手续但尚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区违法建设行为,结合实际,灵活分类处理。一是对没有办理用地手续而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停止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对已办理部分手续的国有土地,依法给予完善用地手续。三是对已办理用地手续的国有土地,建议依法给予报建。
该局表示,下来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认清违法建设行为的危害性;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严厉整治违法建设责任;三是照顾群众的正当需求,疏堵结合,解决群众住建问题。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新建违建工程停止供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市区“小产权房”的违法建设,该局主要从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方面,从自身职能出发,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摸底清查。
第一,要求市管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等开展自查,并作出不参与违法建设的企业承诺,共发出34份通知,其中市直企业17份,外来驻汕企业17份;第二,对其中发现涉嫌违法销售的两家市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作进一步的取证调查,并拟将违法销售情况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三,对市区范围内17宗新建的违法建筑工程立即停止供水,并对其它51宗违建进行逐一停水。另一方面,加强指导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履行职责,依法查处市区的违法建设和销售。
谈及“打违”下一阶段措施,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主要将采取四个方面的有效措施来遏制市区的违法建设现象和行为。一是继续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向市区违法建设供应预拌混凝土服务,并责令各县(市、区)住建局给予监管,如发现继续参与违法建设,立即进行查处直至吊销其企业资质;二是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停止向市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三是进一步核实有关企业参与市区违法建设情况,调查取证,并配合市城管执法部门,对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是责令市房管局和城区住建局采取有力措施,收集违法建设销售凭证,并会商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排查市区违法建设和销售的基础上,要求全市住建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小产权房’的排查摸底工作。”
(原标题:依法打击“违建”歪风—— 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的回应)